依法治国,湖南下出先手棋
2014-10-24 11:57:53 来源:汉网
近年来,湖南省委、省政府精心谋划、深入调研、广征意见、开门立法、统筹考虑、逐步推进,坚持以行政程序建设为抓手,着力规范公共权力行使,着力维护公民权益,着力推进政府公共服务均等化、高效化、法治化,着力维护和改善民生,以清晰的路径模式,打造并形成了法治建设的“湖南现象”。(10月22日《法制日报》)

古语有云: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换句话说,也就是法治已成一个国家走向现代文明的标志,刚刚闭幕的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就明确提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并绘制出了法治中国的蓝图,彰显了执政党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决心。而事实上,在依法治国方面中部大省湖南很早就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并取得了一系列成果,打造并形成了法治建设的“湖南现象”。

毋庸置疑,要做到依法治国,就必须做到有法可依,否则便是空谈。在这一点上湖南毫不含糊,其在2008年即出台了国内首个系统规范行政程序的地方性法规——《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填补了中国行政程序法典立法空白。此后湖南又连续出台《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等法规,实现了从建设法治政府到全面建设法治湖南的新跨越。

将权力运行纳入法治轨道,更是依法治国的核心要素。在依法治国语境下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必须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习近平就曾明确强调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也正是基于此,带着敢为天下先的魄力,湖南就勇于向“权大于法”这一公权力痼疾开刀,通过改进作风“九条规定”等规章制度确保了权力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运行,将法治湖南推进了一大步。

要依法治国就离不开广大民众积极参与,四中全会就明确提出要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在“司法民主、人民参与”原则指导下,湖南就注重在最大程度上激发社会各界参与法治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微言说法”、“掌上法宝”、《钟山说法》平台,以及组建“红袖章”义务队伍等形式,引导和服务群众依法表达诉求,从而推动社会治理活动逐步纳入法治化轨道。

其实,依法治国最根本的还是让民众享受到法治完善带来的红利。湖南就把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法治湖南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千方百计运用法律手段积极解决人民群众遇到的实际问题,想方设法为“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困难群体提供司法救助,从而使法治湖南建设成为了法治惠民的过程,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了法治进步的好处。

由此可见,如果说四中全会奏响了依法治国“最强音”的话,湖南已经下出了依法治国的“先手棋”。“抓法治就是抓科学发展”,在湖南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法治湖南”甚至已在三湘大地生根发芽结出硕果。当然,法治的精神不仅在于看上去美,更在于完美地实施,我们希望“法治湖南”越走越好,不仅为7100万潇湘人民营造出更加良好的发展环境,也让三湘四水的人民群众能够更多地享受到法治进步带来的红利。 (杨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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