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管” 源于官员对政绩的过分追求
2014-11-11 15:10:29 来源:汉网

王女士在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经营一家饭店,2013年饭店遭盱眙县政府强制拆除。2014年6月,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强拆行为违法。让她费解的是,“既然法院有了判决,为什么没有任何人被问责?政府是不是应该给我一个回应?”江苏盱眙违法强拆无人遭问责,法制办称不好管。(人民网淮安11月11日电)

“强拆”虽然早已不是什么新鲜话题,但它却一直引起社会公众长期以来的关注,各主流媒体每年都会集中曝光一些典型的强拆事件,并总能使公众相信“强拆”正呈现出一副愈演愈烈、不可遏制的势头。本文尝试着从有限的文献与媒体报道中,简单地分析“强拆”现象形成的原因和发展过程,并尝试着探寻“强拆”问题可能的解决途径,从而加强对“强拆”现象乃至于整个社会的理解。

这些年来,中国式圈地运动在中国大地上如火如荼的开展着,强制拆除的现象随处可见,群众举报和上访的情况也很多。例如淮安市盱眙县强拆现象也数不胜数,其实,在我国,因为经济发展的需要,征地拆迁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一切征地都必须按规章制度和政策手续来办,还要尊重群众的意愿。

从材料中可以看出,当地法院数起判决盱眙县政府部门强拆行为违法的案例,至今均未得到实际处理。既然法院有了判决,对违法行政强拆的相关责任人的问责情况,当记者问到相关责任部门,领导们都陷入深深沉默,未作表态。向淮安市法制办反映此事,工作人员表示,法制办也不便问责具体人员,这种情况不属于法制办的工作范畴,不好管。

可以说,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的城市化进程在古今中外历史上恐怕是空前的,以如此快的速度更新城市的硬件,没有强拆手段,那么大规模、高速度的城市化是无法想象的,当然,拆迁可以使用更加合情合理的方式进行,但毋庸质疑的是,“强拆”产生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中国社会目前快速城市化的客观现状所导致的。

同样不可否认的是,在中国社会中的“强拆”现象中,有相当一部分“强拆”的动机源自于政府官员对政绩的追求,在当前以GDP为核心的政绩考核体制下,地方政府通过“强拆”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化进程、促进GDP快速增长,无疑给予了政府“强拆”的强大理由。所以,地方政府一方面出于城市化的动机,另一方面出于对政绩的狂热追求,各种各样的“强拆”便应运而生了。

在这种必然性矛盾中,一种较为有效且比较公正的解决途径是法律,一方面,中国一系列“强拆”引发的恶性事件,多数是由于这些弱势群体被逼得走投无路而采取的极端行为,所以,如果法律给予私人利益以正当的强力的保护,对于在中国处于弱势群体的被拆迁者将显得尤为重要,进而解决那些较为突出的矛盾也将行之有效;另一方面,通过法律条例较好在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之间做一个协调,强制使部分私人利益让位于正当的公共利益,这也将会使中国的城市化走上法制化的轨道。二者看似矛盾,而实质是可以实行的,考察美国的法律在强拆中的作用便很容易发现这一点。(文/曾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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