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病根”发现机制 根治“带病提拔”
2014-12-08 11:09:33 来源:汉网

中组部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今年直接抽查核实中管干部、省部级后备干部等1550名,各地各单位抽查核实厅局级、县处级领导干部60170名。已有5名拟提拔中管干部、数十名拟提拔厅局级和县处级考察对象因查出问题被取消提拔资格。(125日新华网)

近年来,中央出台了不少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政策规定,采取有力措施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比如这5名拟提拔的中管干部、数十名拟提拔厅局级和县处级考察对象,就被及时“悬崖勒马”,防止了“带病提拔”进而逍遥法外甚至继续为非作歹。

所谓“带病提拔”,也称“带病上岗”,是公众对一些有腐败行为的领导干部“边腐边升”、得到提拔和重用现象的约定俗成的说法。中组部开展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一方面说明了整治“带病提拔”的坚定决心,另一方面不可回避的是,“带病提拔”已经到了“非治不可”的时候。

有一组数据可揭示“非治不可”的紧迫性。据报道,20131月至今约两年时间里,至少有18名副厅级以上官员,在提拔后任职半年内落马,其中最短的,提拔不足一月便落马,而且不止一人。这种令人啼笑皆非的“过山车”,恐怕并不是因为他们上任后便立即“思想变坏”,而是在提拔之前,就有问题,即“带病提拔”。

毋庸置疑,比起当上领导后面临钱权诱惑才“变坏”的情形,“带病提拔”反映的问题更多。对当事人来说,不管提拔前还是提拔后被查出问题,最后的惩罚措施都是以犯错的严重性来决定,与提拔前后的时间节点无关。然而对组织部门来说,则无异于伯乐走眼,其危害性,远比一个两个官员腐朽堕落更大。

根治“带病提拔”可谓刻不容缓,但必须认清的一个现实是,但凡提拔了的,在提拔的关口,大家往往都认为是没“病”的。即便当事人心里有鬼,他自己也不可能主动露陷。换句话说,“带病提拔”是一种总结式的提法,属于“事后诸葛亮”,因为若发现某人有“病”,并不需要谁来强调纪律,提拔也几乎不可能。问题的关键还在于如何发现“病”,而不是一次次地讲“有病的不能提拔”的道理。

因此,要根绝“带病提拔”,根本还在于将所有“有病”的人及时绳之以法,让整个干部队伍纯净如水。这样一来,无论选谁,“带病提拔”都不可能出现。而要找到“有病”的,也即建立一个高效的腐败发现机制,才是真正的当务之急。(文/曾小明)

甚至滋生“吃空饷”问题。但允许官员复出,绝不等于可以放任他们无条件复出、不受规矩约束的随意复出。否则,不仅有损官员复出应有的严肃规范性,也会无形中损害官员处分“以儆效尤”的惩戒效果。俗话说,“阳光才是最好的防腐剂”。所以,干部任命早就该扯掉那块“神秘”的遮羞布,把该“晒“的都拿出来晒晒,清清楚楚考核,明明白白任命,这也是干部任免改革的应有方向。

 

笔者认为,官员复出完全可以,但是一定要保证被问责官员按合法程序复出,首先要明确被问责官员复出的具体标准。这就要求在明确复出标准的基础上,建立公开机制、说明理由机制,充分、及时向社会公开被问责官员复出的理由。对于官员因免职后的重新复出,需要相关部门说明其依据,对任职程序透明化,否则,其公正性难逃民众舆论,最终伤害公众的感情,伤害干部任用的严肃性。(文/曾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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