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地都在出台和改进《保障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实施办法》的同时,我省的秦皇岛也不甘示弱。据悉,昨日记者从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规范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秦皇岛市正式出台《保障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实施办法》,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撑起“保护伞”。同时建立农民工工资发放责任机制和欠薪案件处置机制。坚持打击各种恶意欠薪行为,严格落实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制度,健全切也劳动保障诚信体系。
办法在进一步明确组织机构、相关单位工作职责的基础上,提出了“七项保障制度”。分别是完善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制度,落实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信息公示制度,欠薪停工制度,完善工资发放及工资发放台账制度,建立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工程款、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支付备案制度。此办法从施工过程的多个阶段给予农民工多方面的权利保护,使农民工的工资的准时有效发放得到切实的保障,该办法的实施使得农民工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文件同时提出,建立农民工工资发放责任机制和欠薪案件处置机制。按照“谁承包、谁负责”和“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日常管理实行施工总承包企业全面责任制、建设单位监管责任制、监理单位监督责任制和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直接责任制。坚持打击各种恶意欠薪行为,严格落实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制度,健全企业劳动保障诚信体系。
该办法的正式出台成为农民工权益的保护伞,通过七项制度和农民工工资发放责任机制以及欠薪案例处置机制,全方位、多角度的保护了农民工的利益,维护了社会稳定。是民心所向,民之所往,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希望政府有关部门多出台这样的好政策,切实保护农民工的权利。(文/曾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