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官方微博报道,近日,发改委前副主任刘铁男被一审宣判无期。检察官称,刘铁男不懂法,一直认为“老子台前办事,儿子幕后收钱”不算受贿,直到把摞在一起比一个成年男子还高的证据向他讲清楚后,刘铁男嚎啕大哭,幡然悔悟。(人民网)
刘铁男作为十八大后第一个被双开的省部级官员,他所涉案件的侦办、审理一直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当一切尘埃落定,我们却发现如此高官竟不“懂法”。当然,按照官方说法理解,即刘铁男不懂的是具体的法条、罪责的轻重的话,那么下面案例中的“不懂”就值得人们深思了。例如,原贵州省委书记刘方仁受贿600余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后,口口声声说自己不懂法:“如果知道是犯罪,我不会置省委书记这个重要的职位而不顾”;原新疆有色地质勘查局原局长杨有明涉嫌与同伙贪污1288万余元,在庭审时对法官声称:“我是个法盲,我不懂法……”;原黑龙江牡丹江市阳明区法院执行庭庭长王启善因犯贪污、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竟然也大言不惭:“我虽为法官,却是一个不懂法不守法的法盲”。
从省委书记、局长(副厅级)、法院庭长这些代表性的官员被抓住后的“不懂法”声明来看,他们的言辞都让人大跌眼镜。我们不禁要问:他们是真的不懂还是伪装不懂呢?笔者认为,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看这种现象:一是他们真的不懂,职务犯罪的法条具体而复杂,平时忙于钻营之道,很少细细学习法律法规,想当然的认为自己行事谨慎、手法隐蔽,根本不会有事;二是其长期处在高位,根本无人监管和提醒,理智被权欲所左右,产生“老子王大,法律王二”的想法,崇拜权力至上,最终以言代法。
那么,如何应对落马官员“不懂法”的现象呢?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一是着力简政放权,官员腐败的最大诱因是公权力过大和过密,不仅握有大量市场准入的审批权,而且直接介入市场运作。但凡是人,无非血肉之躯,在监督缺位的情况下,单凭个人品德,实在难以抵住诱惑;二是推进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斩断官员的腐败链条,从源头上规范权力,真正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三是按照组织原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干部的考察和提拔要有人负责,要唯才是举、唯贤是举。(曾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