渎职犯罪给“为官不为”者敲醒警钟
2015-04-23 10:43:30 来源:汉网

最高检察网2015年4月21日一则消息称,甘肃省武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环保局副局长兼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文武(正科级)以涉嫌玩忽职守犯罪立案侦查。

明知企业违法排污却未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责,酿成环境污染违法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最终被立案侦查。可见,“为官不为”离渎职犯罪仅一步之遥。

为官不易就能为官不为吗?为官一任,不担当,不做事,反而推诿拖沓、尸位素餐, 本质上同样是对国家权力的滥用。你以为“不为”就可以逃避责任,混过日子,但是你手握国家权力,却怠于行使、疏于行使、不负责任、玩忽职守,根据行为所造成的后果,轻则行政处分;重则触犯刑法,导致渎职犯罪。

习近平总书记“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作风要求不允许党员干部存在“庸懒散浮拖”。“庸懒散浮拖”不仅仅是官场的一种怪现象,更是官场里的一种“慢性传染病”,不治理便会四处传染,不仅不利于自身的成长进步,也不利于工作推动以及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腐蚀、毒害整个干部队伍的“战斗力”,极大影响整个干部队伍的形象,损害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不利于维护干群关系的和谐。所以,防微杜渐,“庸懒散浮拖”不可小视,“为官不为”者当敲醒警钟。(伊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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