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逃贪官没有天堂“生不如死”好
2015-04-25 19:41:08 来源:汉网

据中纪委监察部网站4月22日消息,按照“天网”行动统一部署,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近日集中公布了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人员的红色通缉令。加大全球追缉力度。(人民网北京4月24日电)

通缉令显示,在外逃人员可能逃往的国家和地区之中,逃往美国的最多,共计40人;逃往加拿大的次之,为26人;而新西兰、澳大利亚、泰国、新加坡也是外逃人员相对集中的国家。这些贪腐者怎么就轻易地外逃出去了呢?从公布的100名外逃人员中分析,主要是境内外之间在法律和政治上存在一些障碍,客观上让外逃贪官找到了“避风港”。首先,境内原因:一是对一把手缺乏足够制衡,监督不力。在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担任“一把手”的多达48人。基本上一把手用人“一句话”、花钱“一支笔”、决策“一张纸”,在他权力可达之地他做主。这不仅容易贪腐,还容易造成决策失误。二是官员护照的监管漏洞多。四分之一拥有多个护照信息,其中,朱海平、邱耿敏各自拥有5本护照。外逃得逞显然与其拥有多个护照有关。三是预防腐败官员外逃措施不力。2013年外逃高达12人,传递的信号是十八大以来反腐呈高压之势,一些人看苗头不对,便溜之大吉。四是苍蝇危害不亚于老虎。权力不受监督清水衙门也可刮出油水,权力再小也能成为大贪。如李华是小官巨贪的典型,他曾任江西鄱阳县财政局经建股股长,涉嫌卷走9400万元公款,2011年举家搬到新加坡。五是普通职工也贪逃。如原江苏省交通厅普通职工刘全洲涉嫌贪污于2002年3月外逃。其次境外原因:在于中方美方未签订引渡条约。此外,中国与加拿大谈判完成“分享和返还被追缴资产协定”,但尚未签署。中国早就和澳大利亚签订了引渡条约,中国方面虽已经通过,但澳大利亚议会尚未批准。诸如此类的制度性障碍,使一些贪官将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当成犯罪避风港。

经济的全球化,在促进全球经济发展的同时,也给腐败的“全球化”提供了可能和机会。因此,反腐全球化是“腐败全球化”的直接对立物。随着中外合作的持续推进,贪官断无可能永远逍遥。此前已有曾经任中储粮周口直属仓库主任乔建军等在美被诉表明,一些西方国家并不甘愿成为贪官的“避罪天堂”,这起个案对外逃贪官而言,无异于一个噩梦的开始。纪检、司法部门应该顺势不断推动国际反腐合作,让外逃贪官的噩梦持续下去生不如死,直到他们归案认罪。不久前,中纪委公布了外逃贪官辽宁省凤城市委原书记王国强的“自述”。王国强潜逃美国两年半,去年底回国投案自首,他在自述中写道,“我们宁愿病死,也不敢公开自己的身份,那可真叫一个惨呀”,“整天是度日如年,生不如死”。然而,到目前为止,“生不如死”还不是所有外逃贪官的写照。许多外逃贪官经过长期准备、周密计划,他们把“黑钱”洗白、身份洗白,至今在海外还过着逍遥生活,在一些西方国家存在“中国贪官一条街”和“腐败子女村”,就是明证。

“红色通缉令一经发布以后,具有全球布控的效果。”红色通缉令,一方面通缉外逃人员,争取将其引渡回国,另一方面也提醒纪检监管部门要加大力度监管,不让人员外逃得逞。这表明中央决心反腐,外逃者“无论跑到何处,也难逃惩处”。不仅可震慑外逃人员,也为国内意欲外逃的人员敲响丧钟。同时,还能动员公众参与追逃。腐败官员令人痛恨,而那些“贪饱就跑”的外逃贪官,更让人深恶痛绝,公众在对打虎拍蝇大声叫好的同时,对“天网”行动也抱有殷殷期盼。在如此高强度的反腐败斗争面前,相当多的贪腐和问题官员开始收敛收手,不敢腐的局面正在形成。

我认为在这样的有利形势下,中央纪委按照党中央的统一部署,协调各方,以红色通缉令为标志,发出了开辟海外反腐“第二战场”的重要信号。相关部门就要利用这一来之不易的反腐有利形势,在被腐败分子视为“天堂”“乐园”的海外取得大突破,还要不断地开辟海外反腐新的“第二战场,推动斗争局面持续向好并向纵深发展。从某个角度讲,只要外逃贪官能追回来一半,贪官外逃的想法大约就会减少一半;如果能将外逃贪官悉数追回,贪官外逃的想法就有可能等于零。我们期盼从此堵住贪官外逃之路,让已外逃者 “生不如死” 归案服罪。(刘义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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