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多少“亿元股长”这样的贪官?
2015-05-13 13:29:36 来源:汉网


近日,“红色通缉令”的二号人物、被称为“亿元股长”的李华波被遣返回国。(5月13日,人民网)

据报道,原供职于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的李华波,凭一枚假公章,伙同他人于数年间侵吞公款达9400万元,相当于鄱阳这个国家级贫困县年财政收入的四分之一。

李华波无疑是“小官巨腐”的典型之一。记者注意到,近一个月以来,广东、福建、江西、云南、河北等地陆续通报多起小官腐败问题,其中不乏如李华波这样数千万级别的腐败分子。

比起落马的那些省部级高官,李华波也许连“苍蝇”都不算,但这样的“苍蝇”也许不在少数,他们的落马却是反腐的终极目标。

那么,作为一个小小的财政局股长,李华波是怎样疯狂敛财近亿元的呢?也许公权力的过分集中是他能够贪有所得的主要原因。

俗话说“县官不如现管”,一些小小的科长、股长们,官虽小,但握有随时可以“变现”的巨大权力,掌管土地、交通、资源等关键领域,特别是在各地供水、供电、供煤、供气等资源垄断部门拥有实际控制权。也许,正是因为他们所处的“重要岗位”,即使官位小,但却拥有更多的权力,进而造成了一步步贪腐。

不可否认,官员一旦走上贪腐的道路,“权”、“钱”交易的游戏势必会以贪官伸手开始,最终以贪官政治上身败名裂,思想上后悔莫及结束。只有切实将权利关进制度的牢笼,才能真正将权利运行于阳光下。

以笔者看,反腐既是持久战,不仅需要各级部门加强反腐体制机制改革,更需要“标本兼治”才能更加彻底的反腐,但要真正从制度上规范权力的运行,还需制定强有力的监督体制机制。(刘洛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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