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奇葩证明”尴尬需要标本兼治
2015-07-15 16:04:05 来源:汉网

河北省衡水市公安局13日透露,该局目前已出台规定并实施,依法不再出具10种证明材料,由此解决类似“你妈是你妈”的荒唐证明和证明过滥问题。这也是河北省公安机关首次出台此类规定。据衡水市公安局副局长邢承清介绍,健在证明、同一人身份证明、实际居住地证明……群众因各种需求,要求公安部门开具名目繁多的各种证明,但有的属于公安职权范围,有的则不属于。(7月14日中国新闻网)

衡水市公安局的初衷是好的,正如邢承清所言,老百姓就不会再为各种证明四处跑腿,更不会出现“需要证明我妈是我妈”的尴尬。地方公安局能向开具此类奇葩证明“说不”当然是值得肯定的,然而,仅仅拒绝“出具证明”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群众面临的各种困境,这很可能导致更大的尴尬:原本四处跑腿还能开到证明,现在公安局不开证明了,群众开证明连门都没有。这样一来,荒唐证明的问题不仅不能解决,反而会更加严重。

要想进一步化解“奇葩证明”尴尬,还需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衡水公安部门主动取消不合理证明值得肯定,然而不得不指出的是,只是地方公安部门一家改革,效果恐怕有限。如果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能及时完成,各职能部门职责没有厘清,当某些部门需要老百姓提供证明时,而公安部门又无法出具,那么,老百姓究竟去找谁开证明呢?这就需要各个部门明确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职责,防止发生“踢皮球”现象。另外,各个部门之间还应尽快完善信息共享,使从前需要四处开具证明的情况可以通过互联网信息共享解决。

第二,治理“奇葩证明”难题,关键不在开具证明的单位,而在于需要证明的单位。有的部门要证明确实是基于法律条文明确规定,而有的部门需要的证明却有刁难之嫌。虽然部分部门取消开具相关证明,但取消群众办事需要某某证明的政策还寥寥无几。这就要求无论是“开具”还是“要求开具”此类奇葩证明的政府部门,都必须恪守“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严格依法行政,杜绝要求开具各种没有法律依据的奇葩证明。同时在合理的范围内简化办事程序,减少不必要的证明文件。(新月)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