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的尴尬 我们的权益都去哪了?
2015-07-15 16:06:31 来源:汉网

安徽省界首市600多名“教师”7月6日在界首市政府、教育局等单位门口,拉开横幅恳求政府“履行合同,同工同酬”。其中有一位“教师”,界首市代桥镇刘寨小学的音乐代课老师张黎明告诉记者,十多年前,包括他在内的600多人先后就读了界首市“艺体班”,“当时政府承诺我们毕业后会和普通师范生一样划入事业编制,后来却让我们当了十年多的代课老师,每月拿着几百元的工资”。不仅这样,连劳动法规定的保险也不了了之,中间有断断续续间断上班的“教师”还一样拿着每月的几百元钱,对于这些“教师”的管理十分混乱。(腾讯网 7月15日)

上述的这些“教师”可以说是教育局里的临时工;上街执法打人的“城管”是城管局里的临时工;没有执法权的协警是交警大队的临时工等等。目前,中国各种行政事业单位里的临时工“形式多样”“职位齐全”。但他们都有着共同的特点:出事有临时工呢、补助没有临时工的、工资发放时间太随意、保险今年有来明年无。临时工的权益特别难保证,每月的工资近千元。所以,各地区先后发生多个临时工维权的状况,至于维权的结果怎样却不得而知。

同样是劳动者,享受国家劳动法的保护,临时工的权益不需要维护吗?是什么原因造成当前临时工混乱的局面呢?首先,行政单位是“香饽饽”,临时的也愿意干。这是临时工的普遍想法。他们都期待有一天能够转为正式职工,可以真正的吃“皇粮”。所以,在没有编制,没有经过正规渠道的情况下,托人走关系进入某行政单位工作。其次,行政单位确实需要人手,可是编制的名额有限。随着社会的发展,部门职能不断变化,造成有些部门人员不足、有些部门人员冗余的现象,而每个单位的编制数目有限,也只能请一些临时工。

但是,不论是什么情况,行政单位也不能够呼市临时工的权益,不能忽视劳动法给每个中国公民的保护。试问,连国家的行政单位都没能保障劳动者的权益还怎样去要求其他公民呢?行政单位应尽快出台相关的政策解决单位临时工的问题,以保证临时工的合法权益,这样才能更好体现行政部门带头遵法守法,才能体现政府职能部门大有作为。(冯瑞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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