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需要证明,难道死人也会前来办事?
2015-08-11 10:44:34 来源:汉网

10日下午,一则有关“福建华安县一名74岁老人到电信局办业务,却被要求开具她本人还健在的证明。”的消息引发网络广泛热议。记者经过多方核实了解到,这是福建华安一名74岁老人应电信公司要求为顺利领取抚恤金,前往派出所开具其本人还健在的证明。(人民网,8月11日)

说起一些奇葩证明,着实让人深恶痛绝,在诸如“我是我”“我妈是我妈”之类的证明早已不绝于耳时,而如今又冒出“我却要证明我还活着”的惊骇。在一名70多岁老人到电信局办业务时,被要求要开具健在的证明,还美其名曰“建档需要”,这样的要求简直是要将活人逼死的节奏。笔者不禁要问,难道这位电信局员工遇到过死人前来办理业务的时候?

派出所面对老人前来开具活着的证明,显得很无奈:不开吧,老人无法正常办理其他事项;开吧,这样的证明实在又太荒谬。于是在经过商议过后,出于让老百姓能办成事、少走弯路的想法,开具了“活人是活人”的证明。对于派出所这种一心为民着想、一心为民服务的精神,我们要点上120个赞。

然而,回过头来,不妨剖析一下电信局员工的无理要求是多么地让人不敢恭维。要说提供生存证明,其实本无可厚非,但以何种方式、何种形式提供,却是值得商榷的。不见得非要公安部门的一纸“健在证明”就是唯一的“标准答案”。活生生的一个人,拿着户口本、身份证等各种证件前来办业务,就已经是证明其活着的最好方式了。可见,电信局员工办事态度是多么的消极,办事要求是多么的无理,办事方法是多么的不灵活,民本位思想是多么的淡薄。
其实,电信局员工完全可以制作一张证明,只要前来办业务的人员亲自在上面签字画押即可。倘若还是觉得不够稳妥,那不妨拿来一部摄影机,对前来办事的当事人进行全程拍摄,并建立电子档案,以备后查。而电信局员工之所以没有这样做,无非就是不敢担当,害怕麻烦,这实则暴露出其庸政和懒政的思想。

由此观之,要想让奇葩证明寿终正寝,还需严惩任何形式的刁难百姓以及懒政行为,让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将“公心”灭失的人请出局,逐步构建风清气正的良好大环境。(季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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