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人唯“钱”是谁惯出的“潜规则”?
2015-10-27 14:21:48 来源:汉网

2010年6月和2012年4月,高新运对南阳市地税系统的干部进行了两次较大规模的调整。通过调整,地税局原局长高新运先后收受40名干部的贿赂共计66.5万元现金,以及10万元购物卡和加油卡。判决书显示,在当时南阳市地税局局领导班子6名副手中,3人曾向“一把手”行贿。(10月26日京华时报)

干部调整本来应该本着“用人唯贤”的原则,让有能力、有干劲、品德优的同志得到提拔,不仅可以让被提拔人实现自我价值,更能够使其发挥工作能力与热情做好为人民服务的工作。然而原局长高新运却为了一己私利,滥用手中的权利,打破了这一用人原则,“用人唯贤”变成了“用人唯钱”,谁给了钱送了礼就提拔谁,谁送礼多就提拔谁。

2010年春节前夕,南阳市地税局油田地税分局局长张立宪和另一名干部张某丁先后分别送给高新运1万元现金,希望在干部调整中得到关照。两个月后,二人如愿以偿,张立宪从油田分局调整为南阳市地税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张某丁接替张立宪,提拔为南阳市地税局油田地税分局局长。“你给钱,我卖权”就形成了高新运的贪腐通道。

试想一下,用钱买“升迁”的官员能是好官员吗?他们买官所花费的金钱,说不定早就已经计谋好了,当官之后会“变本加厉”的收回来,今日其“用钱卖权”,他日就会“用权收钱”,既然已经把权利当做了买卖交易中的最优筹码,尝到了权利的甜头,那么其买官只是为了在官位上“瞭望风景”吗?很显然不是。

干部调任岂能沦为局长的“福利”。一方面应该管好局长的权利,虽然局长身为“一把手”,在本单位有着绝对的话语权与决定权,但是这些“权”可不能由局长自己说了算,必须给权利指定必要的运行“边界”,那就需要靠制度,编织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有限范围”内运行,就是防止权力滥用的最有效方法。

另一方面,监督必不可少。如果说有了制度约束,但是没有监督约束,也可能使“管住权力”成为“空谈”,没有监督的“电子眼”,谁来做权利运行的“裁判员”,没有裁判员的“比赛”何来公平可谈。所以,要想管住局长的权利还得制度与监督双管齐下。(胡臣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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