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官员沦为阶下囚,为何明知故犯?
2015-11-13 09:01:24 来源:汉网

娄彩敏,福建省南平市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无视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有着“懂”法的身份,披着“合法”的外衣,自认为水平“高”人一等,最终从工作勤勉的“好同志”堕落成他工作中经常面对的“阶下囚”。(11月12日 新浪网)

面对纪委谈话,大大咧咧地说:“我是检察院的一把手,肯定没有违法的事,但违纪的事有。”南平市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娄彩敏的雷语真是神回复,借着“懂法”大谈自己如何“出淤泥而不染”,在守法面前违纪都是小事。没有了纪律,也就没有没有了规矩,偶尔一顿饭、几杯酒加上收点小红包、小礼物,到自觉不自觉的变相受贿、收受巨额财物,娄彩敏在“守法”的底线一而再再而三地降低,短短几年便由破纪变为破法。

娄彩敏的传奇人生,从前半部分的成长历程来看,就是一本励志书。由基层法院法警,通过努力一步步成长为基层法院院长,中级法院副院长,市级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长,他走的这34年不简单,值得每一位有志之士学习。然而成为重要领导干部的短短几年,便志得意满,以为一切都是自己说了算,于是乎耳朵再也听不进提醒,自我膨胀、唯我独尊,随心所欲又突破底线大肆违纪违规,这样下去焉能不出问题?

从一般工作人员到重要领导干部,级别是更高了、权力是更大了、巴结的人是更多了,如果不保持清醒、立正自身,就容易忘记职责与使命、担当与重托,就容易思想抛锚、行为出轨,触犯法纪红线。娄彩敏看似“懂法”,实则在熟悉法律的情况下,寻找法律漏洞规避腐败风险,目无组织、目无纪律,个人私欲膨胀,一心谋财,早已把自己的身份和责任抛之脑后,看不到一点对纪律的敬畏。

执权者,若无敬畏之心、清廉之心,就难以放平心中衡量腐败行为的那杆秤,那就是“不把腐败当腐败”,心中无“畏”,对党纪国法无“畏”、对社会监督无“畏”、对人民群众无“畏”。领导干部要“懂法”,更要守法,在党纪国法的圈子中正确行使权力、自己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始终保持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警觉性,敬畏人民、敬畏权力、敬畏法制,内省于思。否则,再“懂法”也会换来人仰马翻、铁窗悔恨。(柳川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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