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酒后砸车性质更加恶劣是谣言
2015-11-16 14:37:50 来源:汉网

12日晚,两男子酒后“发飙”,在昆北路与青山路丁字路口处,挥舞着从公交车上强扳下的雨刷器狂砸了3辆公交车、2辆私家车,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事情发生后,微信、网络上出现大量谣言。(2015年11月13日《包头晚报》微信公众号)

原本是一起普通酒后寻衅滋事案件,却被人通过微信朋友圈和网络,传为“死伤100多人的恐怖袭击案件、打死打伤一百多人的黑社会伤人案件”。后经《包头晚报》记者跟踪采访,才多角度还原了事件真相。

原来,从锡林浩特来包头务工的宋姓兄弟,饮酒间接到哥哥儿子急病讯息,准备前往送医时,即看见一公交车差点撞着自家过公路去医院的娘儿俩。于是迁怒于公交车,在过量酒精的作用下失去理智,便对三辆并排停放等红灯的公交车实施打砸,好在并无人员受伤。目前,这哥俩作为犯罪嫌疑人已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这也是他们咎由自取。

要说这起事件,从经济损失的数量和社会影响的性质上来说,也算是比较严重的。但与之相比较,那些通过媒介肆意制造和传播的谣言,性质更加恶劣。因为,如此谣言一旦在社会上广为传播,定然引起广大民众的恐慌,让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遭到严重破坏。所以,这种谣言的制造与传播,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才真应该算是“恐怖事件”。

在传播媒介相对多元和便捷的当下,社会上总有个别心理阴暗,或者说是居心叵测之人,喜欢无事生非、制造混乱。无论哪儿发生点什么事,他们就会急不可耐地制造谣言并通过各种渠道进行散布,以此来报复政府和社会。譬如说前不久发生在天津港口的爆炸事件,当时也是各种谣言四起。其中最为典型的是有人网上发贴称:“听说周围一小区全灭”,对于不明真相的人们来说,这是何等的“恐怖”?可事后查明,发贴者当时并不在天津而是身处海南,贴子中的内容完全是其恶意杜撰出来的。

所以,作为现代社会的文明人,对发生的无论什么事件,都应该保持理性;在真相未出来之前,切不可贸然听信谣言,更不能推波助澜地去传播谣言。(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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