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法官为“高薪”辞职,有何不可?
2015-11-19 12:44:04 来源:汉网

“或许生命的意义,就在于一个奢华的梦想”,昨日,《一名法院常务副院长的辞职感言》一文在社交媒体刷屏,辞职的主人公是43岁的湖北省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原常务副院长徐光明,他在北漂之后当了“梦寐以求”的律师。(11月19日南方都市报)

在离院长一步之遥的关键之际,湖北省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原常务副院长徐光明选择了辞职,去追求被他人称为“奢侈的梦想”。其辞职感言一时间在社交媒体刷屏,有不少人表示不解,也有人称其是“傻”,当然也有反面声音认为其是为了“钱”辞职的“俗人”。似乎徐光明所称,律师一年赚二三十万这句话尤为“打眼”,也“碍”了很多公众的眼,但是笔者认为,如果法官是为了高薪辞职,有何不可?

习近平总书记曾说,“当官就不要想发财、想发财就不要去做官”。如果徐光明是为了让家庭生活条件好一点,而选择去做律师,有何不可?毕竟法官一月四千的工资和律师年薪二三十万是有天壤之别的。其追求的是正当的职业,合法的薪资,而不是像一些官员,既想当官掌权,又想发财,明知二者不可得兼却非要“硬来”,最后却在损害国家利益,损害人民利益的基层上,用贪腐来追逐自己的“金钱梦”。相比之下,徐光明显做出的决定是多么的正直,难道不值得人们点赞吗?

如果是身边的朋友为了更高的薪资而选择跳槽,相信公众都会对朋友表示支持、理解、祝福,为何此事到了发生在官员身上就变成了不可理解的“俗”,似乎薪资还成了官员的“把柄”。公众在要求官员不能享受特权,公车使用,会议接待等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不能逾矩,其实也就是将“官员”这个看似特殊的身份看做一种职业,既然只是职业,那么工作者就有自己选择的权利。公众为何要求官员在履行义务与行使权利的时候拿出双重标准呢?

如果公众能够将官员为高薪资辞职,看作是身边朋友的跳槽的自由选择,相信官场的政治生态也能够得到一定的回归。其实公众对官员为薪资辞职的看重,并不是辞职本身,而是对官场权利的另眼相看,只要任何有违于权利的事情都会触动敏感神经,而此种特殊的看点也是造成贪腐一个因素。所以,如果公众慢慢对权利看淡,将易于对官场带来“清风徐徐”。(胡臣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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