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如何看待“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
2015-12-11 09:00:18 来源:汉网

昨日,据湖北省教育厅介绍,省政府近日下发通知,首次就建立和完善高中经费投入机制提出了五项明确具体的政策措施。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说,此次明确规定各地要依据国家工资政策,将普通高中教职工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等足额纳入学校支出预算,通过统筹财政拨款、教育收费以及其他收入予以保障,确保普通高中教职工平均收入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收入。(12月10日 荆楚网)

今年9月份,湖北省曾出台《关于加强全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规定要切实提高乡村教师的生活待遇,乡村教师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近日,据湖北省教育厅介绍,省政府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多措并举确保普通高中教职工平均收入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收入。作为一名公务员,该如何看待“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的相关规定呢?
民间有这样一则广为流传、为人津津乐道的故事。有七个人曾经住在一起,每天分一大桶粥。要命的是,粥每天都是不够的。一开始,他们抓阄决定谁来分粥,每天轮一个。于是乎每周下来,他们只有一天是饱的,就是自己分粥的那一天。后来他们开始推选出一个道德高尚的人出来分粥。强权就会产生腐败,大家开始挖空心思去讨好他,贿赂他,搞得整个小团体乌烟障气。然后大家开始组成三人的分粥委员会及四人的评选委员会,但他们常常互相攻击,扯皮下来,粥吃到嘴里全是凉的。最后想出来一个方法:轮流分粥,但分粥的人要等 人都挑完后拿剩下的最后一碗。为了不让自己吃到最少的,每人都尽量分得平均,就算不平,也只能认了。大家快快乐乐,和和气气,日子越过越好。

同样是七个人,不同的分配制度,就会有不同的风气,作为管理者,拿到优先级最低的待遇,反而激发管理者能够以身作则、励精图治,最终让大家的日子都能越过越好的结果。拿上述引人深思的小故事,联系到该如何看待“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相关规定一事,作为公务员,应该用平和的心态看待此事,少一些抱怨,把精力放在做好本职工作、以促本地发展、惠及国计民生的大事小情上,以期用本地整体实力和居民收入的提升,来间接带动自我待遇的同步提升,倒不失是一件眼光长远、尽职尽责之事。

况且回过头来,整体来看,教师待遇尤其是乡村教师待遇确实不尽如人意,这直接导致了“下不去”、“留不住”、“教不好”、“上不来”等突出问题的出现和“来的没有走的多,来的没有走的快”的真实写照。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尤其是站在“十三五”规划起点之际,我们应该把教师队伍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抓住深化教师领域综合改革的主线,以优化乡村教师资源配置为重点,促进公平、提高质量。

在本月研究今后5年教育改革发展的会议上,李克强总理也指出,“十三五”期间,我国教育改革发展面临新的繁重任务,必须在公平和质量上下大功夫,实现新突破,“既要保障教育公平又要提升教育质量!”确实,教育质量是教育发展的生命线,教育公平是社会和谐的压舱石。但是教育公平、教育质量离不开教师,吸引教师就要保证待遇。作为一名以全心全意服务国计民生为己任的公务员,也应该坚决支持“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的规定,为此规定的顺利实施加油添力。(霍计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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