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书记“强奸案”何以久拖不办?
2015-12-15 11:08:07 来源:汉网

近日,一个《举报阜阳开发区陈庄社区书记刘建“强奸”女子 逍遥法外》的帖子在网上流传。12月14日,当事女子赵曼(化名)接受上游新闻记者采访时称“事情属实”,自己要讨回一个公道,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受到法律的制裁。(2015-12-14 新华网)

从因开房门而“名声大噪”的秦国刚,到因艳照门“爆红一时”的雷政富,再到包养“一打”情妇的刘志军,大家足以看出,频繁落马的官员身上永远离不开桃色事件。男人,就是下半身思考的动物,还真不是冤枉。纵观上述人物,哪一个不是高官?最后也都被绳之以法。可阜阳开发区一社区书记强奸女子,在“事情属实”的情况下,为何能逍遥法外?警方又以何种理由久拖不办?

一个小小的社区书记,官职不高,但权力却不小。而且身居基层,与老百姓接触最多。由于大多数群众的法律意识淡薄,维权意识更是微乎其微。再加上“天高皇帝远”,一些基层的官员,就无法无天,视法律为儿戏。不难看出,该社区书记刘建,正是看透了当事女子赵曼的“急于求成”,对其实施了强奸。这种道貌岸然、禽兽不如的官员,当真是国家的败类,百姓的不幸。

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刘建低估了赵曼的勇气,没料到其会揭发报警。而警方在人证、物证面前,不得不将刘建拘留。但在10多天后,刘建即被放出,这一事实充分说明了刘建的“后台”有多硬。明明具备了犯罪事实,竟然能够逍遥法外,反映了权力面前,法律甚至形同虚设。“对社会没有构成危害”的说辞,更是让人笑掉了大牙。笔者认为,这种不负责任的警方,这种祸害他人的书记,当真是影响政府形象,凉了群众的心。

社区书记强奸案久拖不办的背后是权力在作祟,是政府的信誉在打折扣。笔者认为,为了让群众更放心,将犯罪分子早日绳之以法是警方的责任和义务,早日结案才算是给群众的交代。当然,笔者也奉劝那些办事女子,一定要自重并保护好自己,防患于未然更加明智!(张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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