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局长妄议中央源自心中缺少敬畏
2015-12-22 10:00:54 来源:汉网

吴某,东部某市公安局副局长,中共党员。在朋友圈内罔顾“一国两制”政策出台的背景与实际,发表评论大肆抨击、公然否定。由于吴某社会关系广、朋友杂,其观点被广泛转发,造成恶劣影响。山东省纪委案件审理室干部王静告诉记者,吴某违反的是很重要的一条政治纪律——妄议中央大政方针。(12月18日中国青年网)

“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增加的内容。党员干部应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决不能“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会上不说,会后乱说”、“台上不说,台下乱说”;也不能心无敬畏,在网络世界里丧失政治立场,随心所欲、妄言妄语。否则,一不小心就可能触犯纪律底线,悔之莫及。

作为市公安局副局长,本应带头遵守《条例》,坚守纪律底线,然而,吴某却胆大妄为、妄议中央。笔者认为,主要是缺少了敬畏之心。

缺少对组织的敬畏。一个领导干部的成长,固然离不开个人的勤奋努力,但同样也是组织的培养和同志的帮助的结果。市公安局副局长应是处级,想必也是多年经过党的培养和教育才走到了今天。一名处级干部的发声,往往比老百姓的发言更能引起社会舆论关注,这也是为什么副局长的朋友圈被广大网友阅读关注的原因之一吧。要明白,领导干部离开了组织,纵有三头六臂也毫无用武之地;背离了组织,无论怎样高的荣耀也会化为乌有。任何行为做事,都应在组织框架下进行,时刻牢记自己是组织的人。

缺少对责任的敬畏。敬畏责任,是一个领导干部应具备的一种态度、一种作风、一种价值观。执政为民、履职尽责,是我们每个领导干部必须树立的为官意识。公安局副局长除了做好除暴安良的本职工作外,还应带头维护组织权威,维护党的良好形象。要明白,我们是一名共产党员,党的形象是通过其中每名党员来展现。倘若党内的大多数党员都说党的坏话,必定对党的形象造成巨大伤害。

缺少对法律的敬畏。领导干部手中一般掌握着一定的权力。权力是一把双刃剑,运用得好可以造福百姓,运用不好则会贻误事业甚至葬送自己。公安局副局长一言一行更应如履薄冰、如临深渊,来不得半点马虎和放松。对党章党纪的学习和贯彻更是不可缺少,时刻心存敬畏,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张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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