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踩雷”是不小心还是事出必然?
2015-12-24 12:23:48 来源:汉网

经过两天的激烈舌战,昨晚8点半,备受社会关注的安徽省旅游局原局长胡学凡涉嫌受贿案一审庭审终于落下帷幕。胡学凡否认了自己在侦查阶段所做的大部分供述,自辩称“我骨子里不是腐败分子”,“反复思考自己人生,我顶多不当心踩了雷区”。(12月24日安徽网)

公诉人认为,胡学凡受贿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被告人胡学凡的刑事责任。但是胡学凡却辩称自己骨子里并不是腐败分子,顶多是不小心踩了“雷区”。一直为胡学凡做无罪辩护的律师李亚童面对旁听席表示,胡学凡无犯罪事实,该案将会成为“反腐浪潮中标志性案件”。胡学凡与其辩护律师的“言辞凿凿”终究抵不过犯罪事实的“铁证如山”。那么胡学凡凭啥还义正言辞的称自己是“不小心”?

一方面是侥幸心理作祟。从中央到地方如此之多的领导干部,或多或少的存在贪污受贿的现象,而自己只是这些领导干部中的“沧海一粟”,那么其收受一点“贿金”可能并不会发现。同时,认为自己收受贿金有相对的隐蔽性,或是以“礼尚往来”为借口,或是以“打借条”为借口,总之为贪污受贿披上冠冕堂皇的“外衣”,只是自己“运气不佳”踩了“雷”。

另一方面是对贪污受贿的错误性认识不够。贪污受贿是极端错误的事,如果一旦走入“贪腐禁区”,就再无回头路。但是胡学凡却不是这样认为,其对于贪腐的认识是“常在河边走,也不会湿鞋”,即便是游走于“贪腐禁区”自己也能游刃有余,即便是自己贪腐之事东窗事发,也可以通过一定的“关系”“人脉”“权利”跳出来。所以,此次的“踩雷”也不是自身原因,只是“天不时”“地不利”“人不和”。

笔者认为,胡学凡的踩雷并非是“不小心”而是“事出必然”。不仅可以从其“不小心”的言辞看出,还可以从其认罪的态度看出。如此抱有侥幸心理,认为自己犯罪事实暴露实属“运气不佳”,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没有认识到法纪的严肃性,所以,出事是“事出必然”。(胡臣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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