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体恤下属”,怎能借公家“花”献佛?
2016-01-25 19:47:12 来源:汉网

“当时也是为了体恤下属,抱着侥幸心理才借考察之机增设公款旅游项目。这确实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违纪行为。既给单位造成了极坏影响,也给自己和家庭带来了不良后果。”杭州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原主任徐磊提起这件事,至今还懊悔不已。(1月25日新华网)

公费旅游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违纪行为,在行政事业单位是被明令禁止,上述新闻中的主任却假借“体恤下属”之名顶风作案,贪图享乐,让自己背上了处分不说,也让下属和相关人员受到了牵连,给所在单位抹了黑,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以各种道貌岸然的理由,花公家钱行自己方便的事情在党内不算少数。体恤下属的方式有很多种,在工作上给予适当帮助,在生活上给予一定照顾,甚至于在精神层面给予支持和鼓励,都能体现出领导对下属的关怀,也能体现出领导者的层次和水平。而花公家钱“体恤下属”这种做法,已不单单是“借花献佛”的问题,更是涉及违反八项规定的严重违纪问题,也强行将被“体恤”的下属绑架了,让下属处于被动的状态中受“体恤”,甚至违纪。

领导干部借“体恤下属”之名,行贪图享乐之实,看似是很“聪明”的举动,巧妙地规避了违反党纪的危险,实则是掩耳盗铃、不打自招的愚蠢行为,公款私用之心已昭然若揭。

对于下属而言,面对领导这种特殊的“体恤”,也应有选择性的接受,对于领导明显违反党纪的行为,应给予适当的劝阻,劝阻无效的情况下也应不与之同流合污,否则一旦事发就如新闻中的涉事人员,不但声誉受损,还要补缴相关费用,可谓偷鸡不成蚀把米,得不偿失。

无论是领导,还是普通干部,都应时刻牢记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给贪图享乐找借口,不借道貌岸然之事捞油水,时刻绷紧廉洁自律之弦,不行以权谋私之事。(文/薄娇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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