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函求情”缘于权力绑架
2016-02-05 10:24:52 来源:汉网

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这一法治理念几成社会共识。媒体最近的一些报道却显示,干预司法的现象,近年来在不少地方仍时有发生。只有对此祭出重典,对胆敢干预司法者施以严惩,才能斩断干预司法的“黑手”。(2月4日中国网)

南昌进贤县文港镇,最近就因镇政府向该县法院发送公函为犯罪嫌疑人求情而受到关注。中央政法委日前公开曝光7起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典型案件。综合这些案例来看,涉及干预司法的干部,既有主政地方的党政领导,也有司法机关的内部人员。从这些案例中相关事实的发生时间来看,基本上都是最近几年包括2015年的。这就表明,干预司法不仅是难以根治的老问题,也是仍在复发的新现象。

司法是保卫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干预司法,常常暗藏利益输送,影响司法公正,必须严加制止。现实却是,干预司法的惩处偏软,很难形成警示效应。以南昌进贤县文港镇这起“公函求情”来看,被媒体曝光之后,当事人也只是被通报批评,人们的质疑,用一句“集体研究”就打发了。显然,干预司法的违规成本,与很多人预期的相比,仍显得过于低廉。这些年来,人们很少听到有谁仅仅因为发公函干预司法而受到过较重的处理,更别说影响到仕途升迁。

而从中央政法委公开通报的这7起案例中,我们看到了新动向。那些干预司法者基本上到受到了严肃处理,有的被开除公职,有的被撤职,有的被诫勉谈话,有的被禁闭。

诚然,加大干预司法的查处力度、处罚力度,提高其违规成本,是遏制干预司法现象多发的重要一环。像惩治腐败一样,通过树起带电的高压线,才能让人不敢腐、不能腐。对干预司法也架起高压线,通上电,一旦违规就让他们感到疼,这才能形成足够的威慑,减少对司法的干预,从而维护司法的权威与公正。(刘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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