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押嫌犯脱逃”,倒逼优化作风建设
2016-04-05 11:14:13 来源:汉网

4月2日凌晨3时许,哈尔滨市五常看守所在押嫌疑人李振忠在五常市医院住院期间脱逃。警方为尽快将嫌疑人抓获归案,对提供线索或直接抓获犯罪嫌疑人的单位或个人,将给予人民币2万元奖励。(据4月3日《黑龙江晨报》)

在押嫌犯脱逃,既容易引发公众恐慌,也难免会对社会稳定造成不必要影响。因此,对于公安部门来说,当务之急是要全力赴缉拿嫌犯。当然,作为当地公安部门来说,也必须将此事作为严肃的“反面教材”,从而进一步优化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公安民警尽职履责的综合素能。试想,如果当地公安部门能够加以严密部署,当班民警能够忠于职守,又怎会导致“在押嫌犯脱逃”的丑恶问题。

近些年来,关于嫌犯脱逃的问题时有发生,这其中,更包括一些重刑嫌犯脱逃脱的问题。究其根源,既存在硬件设施不够完善的情况,更缘于一些公安部门工作做得不实、不细,还包括少数民警不作为或者乱作为的情况。另外,有的在押嫌犯在狱中为所欲为,或是在狱中用手机操控他人进行毒品交易,或是通过微信骗钱骗色……

如此种种问题的上演,提醒各级公安部门必须要全面优化队伍自身建设。其实,最近几年,随着公安改革及依法治国工作的全面提速,各地公安部门把优化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无论是加大打击违法犯罪力度,还是千方百计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无论是主动出击开展温情预警,还是着力优化窗口服务等,都着实体现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职业本色。

然而,就是在这样的大形势下,仍有少数公安民警不能很好地遵守党纪国法,他们甚至知法犯法,比如,有的公安民警在利益面前迷失自我,在收受了好处费之后便丧失原则、颠倒黑白,有的公安民警与黑恶势力串通一气、狼狈为奸,他们的所作所为,不仅背离了公安民警的职业操守,更与法治社会对公安民警的要求格格不入。

如今,面对“在押嫌犯脱逃”的现实问题,虽然目前我们无法对事件的发生“盖棺定论”,但是,无论是相关领导,还是值班民警,在整个事件当中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不折不扣做好对在押嫌犯的看管工作,乃各级公安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面对如此生动的“反面教材”,希望能够给各地公安部门再次敲响警钟……(文/周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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