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联女生“或涉黄”,“道德审判”当休矣
2016-05-26 09:11:00 来源:汉网

22岁星海音乐学院女生岑某失联7天,家长焦急万分。24日,番禺警方通报,“失联”女生已找到,但结果却让人大跌眼镜,原来该女生因涉嫌犯罪被佛山警方依法刑拘。记者从知情人处了解到,岑某存在欺骗家人的行为,其在校外做KTV服务生兼职时,或因“涉黄”而于5月18日被警方抓获。相关情况仍有待警方进一步证实。(5月25日信息时报)

“女大学生”、“失联”、“中国好声音”、“被警方刑拘”、“或涉黄”……一则集如此之多“热词”于一身的新闻,想“不火”都难。果然,该报道迅速“点燃”全国大小报纸网站,不少媒体还“火上加油”地把原文标题“星海女生‘失联’7天找到了,竟因涉犯罪被佛山警方刑拘”的后半句,改为“或因‘涉黄’被抓获”,有的干脆连“或”字都省去。

这条爆炸性新闻广为转载、传播,人们纷纷投入批判的浪潮:有指责女大学生不要脸的,有痛心教育失败的,有忧虑“世风日下”的……我们知道,正是这种“照人不照己”的“道德审判”,才使得人们在一次次的“道德意淫”中走向“道德萎缩”。

    但这场“道德审判”的“始作俑者”是媒体。警方通报指出该女士“因涉嫌犯罪被依法刑拘”,完全没有提及“涉黄”。但记者却“从知情人处”了解到该女士在校外做KTV服务生兼职,“或因‘涉黄’”而被警方抓捕。仅凭一面之词便说人家“涉黄”,虽然为了表示“严谨性”而加上“或”字,但既然“相关情况仍有待警方进一步证实”,岂可公开发表这种不负责任的“猜测”?如果情况不属实,则是造谣、诽谤;就算情况属实,既然当事人“拒绝接受采访”,你却公布人家不愿公布的信息,那就是侵犯“隐私权”。

    一个女大学生“失联”被找回,事情便可告一段落。虽然因为涉事被刑拘,但警方已放人,她就有回归正常生活的权利。但媒体却非要揪住不放,不惜“挖隐私”、“挥大棒”,如此“绑架”舆论,“棒杀”个人,充满了“置之死地而后快”的“火药味”。

激浊扬清、舆论监督是媒体的责任所在,但有的媒体为了“博眼球”而不惜“丧良知”,为了“赚点击率”而不惜“弃底线”,实在让人担忧。也是时候该好好“治治”了。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请放下道德“大棒”,“放过那个女孩”吧!(李蓬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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