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工讨薪被拒—黎明的开始
2016-06-29 10:04:14 来源:汉网

以前,经常会看到农民工讨薪被拒,最终以自残、威胁跳楼等方式引起政府部门注意,由政府部门牵头,最终解决这一类欠农民工薪资问题,为农民工讨到工资。但是,近期一则名为“陕西县委工作组赴河北为180名农民工讨薪被拒”的新闻吸引了我,大体内容如下:

陕西岚皋县籍农民工陈守延等180余人在河北省秦皇岛市青龙县从事矿产开采,甲方江成公司拖欠工程款,务工人员迟迟拿不到劳动报酬,拖欠款总计约1500万元。自2015年4月起,陈守延等人多方反映诉求,均未得到有效解决。2015年11月,陈守延等人在向青龙县人民政府表达诉求时被刑事拘留。此后,陈守延、覃佐银被青龙县法院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年六个月,另外两名被告人高旭、张中宝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农民工户籍所在地陕西岚皋县委得知这一消息后,抽调维稳办、总工会、人社局、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等部门的人员组成工作组,从2015年12月起,先后四次赴秦皇岛市青龙县,但都被挡在门外。工作组带来的证人准备第2次庭审作证时,被青龙县警方带走并刑拘。岚皋县委工作组替农民工讨薪半年未果。

一般情况下,当发生了矛盾纠纷,同时已经引起了政府部门注意的事件,由政府部门出面协调,最终,总会找到一个解决的办法:无论结果是完美的或者有所折衷,总归是解决了,做了实事。但是,这次农民工欠薪问题,由陕西岚皋县政府部门出面,与河北省秦皇岛市青龙县政府部门协商解决问题,受到的礼遇居然是“拒之门外”!在程序上“公对公”的处理方式,居然行不通。同为共和国领导下的政府部门,岚皋县委办了实事,派出工作组为农民工讨薪,显示了该县领导积极作为的工作作风,为农民工权益,为社会和谐稳定主动承担责任;青龙县委却偏离了为人民服务的大方向,非但不帮忙解决问题,相反还充当起了资本家的打手,对部分讨薪农民工“拳打脚踢”——予以刑事处罚,寒了许多讨薪者对政府信任的心,是青龙县委政府腐败下的不作为,又或者是所谓的权利任性?

我相信,这件事情最终会有一个令180余位被欠薪的农民工满意的答复。按劳所得,农民工讨薪,天经地义,长期讨薪未果,家里又急需用钱,也许在讨薪方面存在偏激的行为,但是,动辄采取刑事手段,我想,,青龙县政府部门处理的欠商榷,需要多部门协商后,才能确定讨薪农民工及包工头是否存在违法行为,才能更妥善的处理这件事。

对于中国民工讨薪难的问题,我认为原因如下:资本家的黑心,某些政府官员或部门充当资本家的打手,非但不为民工解决讨薪问题,相反帮助资本家为难讨薪者,使得资本家的气焰更加的嚣张。还有一个原因,讨薪者欠缺法律意识,他们相信口头上的承诺,殊不知,在这个世界是存在背信弃义的人群,他们便是资本家和充当资本家打手的一些政府官员。对于每一起民工讨薪难问题,有良知的人都会感到内心不平,然而为何这样的事件却不断出现?我想,对于解决民工讨薪难,政府应加大对资本家的资惩和不负责任官员的问责,而不是让许多民工流血流汗还拿不到应得的报酬。

解决农民工讨薪难的问题,首先开发商家(甲方)先进行预算工资成本需多少,政府审核后专人签名负责,工人薪资由政府部门扣除,代为存放、监管。开发商家(甲方)不能擅自支取,每月由政府按劳发放给劳动者,劳动者签字确认,同时公示于开发商家(甲方)公告栏,大家监督。如果政府监管无力,出现农民工劳动后无薪资,在哪个地区施工出的问题,就由当地政府承担责任,同时负责的专人也会受相应处罚,谁人失职谁负责。

我相信,通过这件事,会有更健全的监督管理体制及讨薪机制应运而生。(孤独的勇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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