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江苏睢宁籍的女子使用信用卡透支3万余元,银行多次催促未当回事,竟以为“银行不要钱了”,结果因信用卡诈骗被网上追逃。近日该女子因在上海高铁上抢座位引发纠纷,引起民警注意被抓。目前该女子已移交案发地公安机关。(7月20日 上海观察)
本是在家务农女子,却在朋友的鼓动下办了张“不太有用的”信用卡,又被“感觉不到钱的流失”的快感所迷惑而疯狂消费,最终落得个网上嫌疑犯的下场。明明可以踏踏实实的过着自己舒适的小日子,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一个农家女子成为网上通缉的嫌疑犯?这则新闻在重重巧合之下看似是个偶然,却存在银行准入、审核、监管机制的缺失与我国公民法律意识的淡薄等必然。
一是银行信用卡申领审核程序上还存在漏洞。银行在审核信用卡申领时,要有严格的审批程序,应对当事人的还款能力进行审核,同时对其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进行明确的告知。以此同时,还要对申请人的收入状况进行分析,保证其信用卡额度与其收入状况相符。问题发生后,银行只是多次电话催促该女子还钱,并没有讲清不还款应付的法律责任与利害关系,在一定程度上这是银行的失职。
二是朋友存在在利益驱动下不负责任的的心理状态。在市场经济环境背景下,银行间的竞争不可避免,因此争取到更多客户,获得市场占有率是银行管理者们努力的目标。经济利益是心理动机产生的最主要根源,同时也是激励职工最有效、也是最直接的手段,为完成工作指标并在利益的驱使下,职工纷纷对自己的亲戚、朋友“下手”,因其办卡流程的简单性与“低门槛”的审核标准,很多人碍于面子而不好意思拒绝,办了多张“无用”的卡,目的达成后这些“朋友”就消失在茫茫人海中去寻找下一个目标,并不会将办卡后应付的法律责任讲清楚。
三是普法教育工作存在盲区,公民法律意识淡薄。对于文化程度不高、生活经历相对简单、生活在边远地区的人,加强法制教育特别是普及与现代生活相关的各项法律知识,还缺少相应的途径,因此拓展适应当下社会环境的普法渠道和方式,提升公民的法律责任与担当意识就显得尤为重要。
办理银行信用卡,可以促进消费,实现用明天的钱办今天的事,解决了部分人的燃眉之急,但是对于自制力差的人来说,诱导了部分消费无度的人提前消费,过早的背负债务。笔者提醒广大消费者要理性办理信用卡并进行合理消费,避免成为“卡奴”,同时也要学会拒绝“朋友”的请求,以免赚了“面子”,赔了“里子”。(李佳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