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进斗金”局长的贪相是怎么得来的?
2016-10-13 09:18:26 来源:汉网

从2002年起,张文先后担任广安市邻水县地税局和财政局“一把手”。在长达10余年的主要领导岗位上,张文收受120余人贿赂,多达300余次,金额高达800余万元;以入股和高利转贷等方式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获利金额累计高达6000余万元。如果用平均法计算张文担任“一把手”的这12年,其每天的违纪违法所得高达1.5万余元,真可谓“日进斗金”。(2016年10月12日 四川在线)

这是一篇较为详实的反面典型报道,不仅篇幅较长,而且内容丰富报道得也较有深度,当然更有吸引人眼球的看点,这个普通科级领导的“赚钱”业绩:在位12年日均贪1.5万。或许人们在大跌眼睛的时候总是会充满疑问,“日进斗金”局长的横财是怎么敛来的?

一是监管失调造成越陷越深。张文在位12年的时间里,在贪腐过程中可谓一路畅通无阻,不论吃拿卡要、贪污受贿、损公肥私,还是插手工程项目、违规经商、为亲朋好友谋利,以及帮乡镇党委书记、镇长们调动工作,都没有受到相关部门的责任追究。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真正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是新时期管党治党的政治智慧,然而正是因为相关部门日常监管失调,最终导致了一只“粮仓硕鼠”的诞生。

二是信念丧失导致贪相难看。从张文担任地税局长起,做的第一件贪腐案件就致使国家仅税收滞纳金损失就超过800万元,而自己一出手就获得好处费100余万元,这样的大手笔,早已表明了张文从一开始就坚定了“升官发财”的理想信念,更从何谈起践行党的宗旨,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呢?因此这一来就大肆敛财,贪相难看,特别是在中央八项规定之后还顶风违纪,用于违规向财政局的干部职工发放补贴、福利和购物卡,哪有一点党纪国法意识。

三是位高权重导致胆大妄为。对于贪官们来说,虽然只是一个正科级领导,但是部门一把手之间的“含金量”是显然不同的,张文是看懂了的,在当了8年地税局长之后,张文想方设法坐到了县财政局长的位置上,掌握了一县财政大权,掌控着全县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工程和财政资金大权。然而,正是这样的位高权重,最终使得张文胆大妄为,大肆获取非法的巨额财富,走向犯罪的深渊。

“鱼与熊掌不可得兼”,这是领导干部们最基本的行为准则,如果某些人还一味想到升官就能发财,那就只能怨他生不逢时,做错了这道人生的选择题。(凌九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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