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北京海淀法院宣判,去年,年满18岁的刘某某等三人伙同多名未成年人在北京海淀殴打15岁少女并拍摄视频上传网络一案,法院判处三人6至8个月有期徒刑(据11月24日北京青年报报道)。
从这个案件中除了刘某某等三人年满18周岁外,其他参与者都是未成年人,这再次对我们社会上的每个人都敲醒了警钟,因为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事件多次发生,比如2013年那起轰动全国的10岁女童摔婴案,2015年湖南邵东县小学教师被在校学生杀害案。这一幕幕悲剧的发生,让我们感到痛心和惋惜的同时,也应该引起我们的反思。
未成年人事弱势群体,这是全世界的共识,他们本该是我们大家保护的对象,然而他们中的一部分却成了现实生活违法犯罪之人。这背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现在许多家庭都是一个孩子,家长溺爱孩子,教育不到位,导致孩子以自我为中心。孩子从小没有形成正确的价值判断,遇到问题容易采取极端方式解决,而不是找家长或者老师来帮助自己。二是学校的教育方法也存在瑕疵。现在许多学校都是过度重视学生的成绩,重视升学率等。而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心理健康关注太少,使一部分学生存在误区,以为学习好就是一切,而没有形成正确的价值观。三是如今未成年人不再是我们想象中那么柔弱和懵然无知,当今社会物质的富足和信息流通的便捷,让未成年人从生理和心理上更加成熟,因此未成年人更有可能做出一些让我们不可思议的事情出来。
面对未成年人的犯罪,我们应该采取措施。让未成年人健康的成长,而不是去破坏社会和谐。首先家长要带好头,因为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位老师,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家长要给孩子系好人生的第一个扣子。家长切不可在大是大非面前犯糊涂,让孩子形成错误的价值观,耽误孩子的一生发展。其次,学校等教育部门,在关注孩子成绩的同时,也应该关注学生的思想和心理,只有这样才能培养出合格的学生。最后,要增加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成本。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可以根据法律规定不承担刑事责任,但一定要承担民事责任。童言可以无忌,但犯罪行为不可因未成年而放弃追责,要根据实际情况适量加大民事责任追究,增加未成年人犯罪成本,引起社会和家庭的重视。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法律惩处是最后的手段。孩子家长、学校、社会更应该从孩子的成长和生活中教育孩子,防微杜渐,让未成年人犯罪不在发生。(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