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队长打伤女店主:“拳力”大还是“权利”大?
2016-12-28 18:04:24 来源:汉网

近日,潍坊市城管执法局潍城分局一城管干部因停车问题,与路边商家产生纠纷,随后便挥拳打向女店主,还扬言要把这家店铲平。今天,潍坊市潍城区城管执法局办公室主任辛焕启向大众网记者证实,打人的是下属南关中队的副中队长赵某。据了解,打人者赵某目前仍在岗。辛焕启说,要等警方处理结果再处理。(12-28搜狐新闻)

城管作为地方执法机关,是代表了国家机关形象,是体现政府行为的一个重要窗口,城管人员的个人素质直接反映出当地的执法水平和服务群众效能。然而,近年来,关于城管暴力执法和打人事件的报道频繁出现,无论是因为执法纠纷还是个人矛盾,无一例外都破坏了当地政府形象,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甚至伤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这不禁引人思考:他们的拳脚有多凶?他们的权力到底有多大?

事件当中,涉事城管队长和女店主因停车位置发生争执,随后上升到“武力解决”,城管队长“肆意挥拳”,导致案件中的女士面部淤青,身上多处软组织受伤。作为一名城管局干部,很难将其与在大街上“扬言砸店”,对女士挥拳殴打的野蛮人联系起来,活脱脱一副“街头霸主”的形象。以管窥豹,一名城管队长能够如此“任性挥拳”,是否当地城管局干部作风都是如此?

潍城区城管执法局在收到受害人家属反应情况后,局里领导却选择避而不见,难道就没人能够管住我们的干部?这都充分暴露了干部教育不够,监管有所疏漏的问题,于是助长了“权利任性”的坏风气。随着事件的发酵,相关领导对此进行了上门道歉,打人者也提出愿意赔偿部分费用。然而,打人干部是否真正地认识到自身错误?还只是迫于舆论压力不得不选择了道歉?这都值得当地相关部门深入思考。

城管打人到底是“拳力”大还是“权利”大?从真正意义上来讲,这两者并没有可比性。作为一名城市管理者,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生活中,都要找准自我定位,要管好自己的权力,正确使用权力,才能提高执法的公信力和服务效能。一旦偏离了为民服务的原始初衷,行为过线,那么就会将“权力”变成“拳力”,伤害他人的同时也伤害自己,便会得不偿失。(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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