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名单严重造假 惠农政策岂能儿戏
2017-01-19 12:21:42 来源:汉网

近日,央视财经频道曝光了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低保名单严重造假现象。13岁的男孩在自己及家人却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进入了低保名单,未拿过低保钱,第二年却又悄悄地从低保对象登记表里消失;家境富裕的村支书的母亲,常年拿着低保;拥有五六十万门面房,天天做生意的人居然也在低保名单上。(中国新闻网)低保乱象的出现反映了惠农政策执行不力,监管严重空缺的现状。

按照,2012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需要有完整的程序,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需要经过逐一入户调查。县民政局应当负责当地低保户名单审核工作。农村低保申领过需要经过“户申请—村上报—乡核准—县审批”的完整程序。但淅川县民政局工作人员却表示,低保名额是否符合条件,完全由村委会决定,不关民政局的事。尽管当地民政局对于不得享受低保的条件烂熟于心,却对于人员名单不管不顾。甚至指出,登记表中年龄在70、80岁的基本免检,30岁以下的,由村委会自行决定如何审查。尽管民政局办公室仅有四个工作人员负责低保发放工作,但该民政局的不作为程度令人震惊。

农村低保乱象的出现,一方面是民政局的不作为行为的结果,将审核权完全交给了村组干部,村干部越俎代庖、一手包办。这导致了上层监管的空缺,一些村干部大胆越权,将本用于扶持困难人群的资金装进了自己亲戚朋友的腰包。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法律问责体制的不完善。2012年国务院法令只是规定“因工作重视不够、管理不力、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地方政府和部门负责人,以及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但是并未有进一步的法律来明确规定政府民政局、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金融、保险、工商、税务、住房公积金等相关部门和机构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要将惠农政策真正落实下去,就需要政府先关部门切实承担起责任。也需要加强农村的基层治理,将各项好的政策真正落实下去,防止低保闹剧的再次发生。(刘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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