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这么多, 纪检干部该咋“治”?
2017-04-20 13:02:15 来源:汉网

第一季度,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7.9万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9.2万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51.7%;第二种形态6.5万人次,占36.3%;第三种形态1.2万人次,占6.4%;第四种形态1万人次,占5.6%。(4月18日 人民网)

数据是最有力的证明。一个季度,处理17.9万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9.2万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51.7%;第二种形态6.5万人次,占36.3%。这说明问题干部还很多,我们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力度越来越大。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党员领导干部也是人,是人就难免会犯错误,只要及时改正就是一个“好同志”。问题是如何尽可能避免犯错误,这就需要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人人争当“好医生”。

争当“好医生”就是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工作报告提出,全面从严治党,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旨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破解“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从而充分体现出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真正关心和最大的爱护。但,在运用“第一种形态”时,一些单位存在搞形式、走过场等问题,一些单位经常使用约谈,忽略了通报批评、函询等方式,只实行集体谈话,而忽略了针对具体问题的“一对一、点对点、实打实”的谈话,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这就需要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转变观念,不断完善教育、监督、考核等制度,让“第一种形态”真正成为常态,达到“红脸、出汗、排毒、养颜”功效。

争当“好医生”就是要让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扁鹊见蔡桓公的故事众所周知,蔡桓公讳疾忌医,结果从“疾在腠理”、“疾在肌肤”,变成“疾在肠胃”、“疾在骨髓”,终不可治。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好比“勤浇树、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好比“正歪树”,在整个“森林”生态中,病树、烂树毕竟是少数,执纪监督工作更多的是“勤浇树”、“正歪树”。把纪律挺在党员领导干部犯错误之前,严防、严管“第一次犯错”成为常态。现实中,有的纪检机关重视查办大案要案,一些人甚至认为领导干部只要不违法,违反纪律就是“小节”,从而忽视日常监督执纪,致使出现“不出事都是‘好同志’,一出事皆成‘阶下囚’”的现象。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尚是柔性措施,既是警示惩戒,更是教育挽救,让游走在法纪边缘的党员干部悬崖勒马。

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队伍,需要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争当“好医生”。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从党的历史和从严治党实践中总结出来的,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全面从严治党,要在运用第一种形态和第二种形态上多下功夫,抓常、抓细、抓长,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使党内政治生活有战斗性和锋芒,真正严肃起来。从第一季度,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7.9万人次数据分布情况看,“病人”还很多,纪检干部挣当“好医生”刻不容缓。(文/李荣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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