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暴力侵害 孩子不能只有隐忍和回击两个选择
2017-05-03 09:30:21 来源:汉网

孩子之间时常会有点小冲突。如果你的孩子在幼儿园被其他小朋友欺负了,你觉得该怎么办?针对这个问题,4月24日,乐山市启明星幼儿园对该园小朋友的家长做了一份问卷调查,结果显示,约60%的家长表示应该培养孩子强硬的性格,被欺负时要“打回去”;有25%的家长则认为,孩子被欺负后,应当远离施暴者,而不是以暴制暴。(5月2日 成都商报)

幼儿园问卷的结果让人很是忧心,原因就在于面对“你的孩子在学校被其他小朋友欺负了,你该怎么办?”的问题时,有60%的家长选择了“打回去”,以暴制暴、冤冤相报何时了?这样处理方式的不妥是人尽皆知的,但仍然被家长高票予以选择,个中缘由值得深思:是“弱肉强食”的社会生存法则?还是充满戾气的社会氛围?抑或是受侵害者的怨气无法得到疏解?客观上影响到了家长们的理性选择。依笔者看来,是合法正当的手段不足以讨回应有的尊严和正义,才迫使家长倾向于暴力的选择。

“再苦不能苦孩子”、“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是中国式父母普遍的心态,推而论之,委屈不能委屈孩子也自然成了家长们一般的心理。某家孩子被欺负,某家家长自然而然会思考凭啥要我家孩子隐忍,事后接受对方不痛不痒的解释或道歉之类的。联系社会现实,家长会自然而然认为被人欺负、接受他人道歉是自家孩子软弱无能的表现,而一个懦弱的人在时下社会是很难立足的,何况攀上“人龙人凤”!这怎能不让家长们焦虑万分,进而选择“打回去”,不吃眼前亏!

以北京中关村二小厕所垃圾篓事件为例,同学们之间侵害、侮辱也算是极端了,据受害方同学家长的介绍,“尿和擦过屎的纸洒了孩子一身”,但后续处理迟迟难产,当事的学校成了“风箱里的老鼠---两头受气”,手心手背都是肉,作为教育机构的学校,既无相关执法部的行政权力,有面临着教育体罚的制度“红线”,可以想见,在当下惩治教育手段极端匮乏的现状之下,对于垃圾篓事件的肇事学生处理不外乎教育、道歉,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老套路。纵然受侵害家长、学生有天大的怨气与不甘,学校的权限就这点,还能怎么办呢!

科学的教育不能只有说服教育,其实必要的体罚、惩治教育也应该纳入到教育的范畴之内。我们老祖宗自古就有“一把戒尺治天下”、“棍棒底下出孝子”的老话,可见皮肉之痛的教育惩戒是我们悠久的传统了。国内如此,国外呢?多年前,韩国就通过了《教育处罚法》,准许使用长度不超过100厘米,厚度不超过1厘米的戒尺对学生进行惩罚。如打女生小腿5下,打男生小腿10下等,规定十分详细而明确。在美国一些地方,学生不好好读书,甚至会被判入狱。而其他发达国家如英国、法国、日本、新加坡、澳大利亚等都制定了详尽而又具操作性的“教育体罚”惩治措施。

对比我们的教育管理惩治措施,可谓法律、制度的天平严重的倒向一边,即对青少年学生的爱护、尊重上,无论是《中国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又或是《中国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无论学生暴力、顽固到何种程度,只要不触犯刑法,对学生的体罚管教都是学校、教师无法逾越的一道鸿沟,否则将承受无法想象的道德和法律责任,以至于丢掉“饭碗”,集中体现在“没有教不会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等等的理念之上。不难看出,法律制度对青少年过于“溺爱”是家长们作出“打回去”选项的直接诱因。

面对校园暴力的层出不穷,面对家长们舆情的“来势汹汹”,对于愚顽学生的“因人施教”也该提上议事日程了,否则,“打回去”的以暴制暴会将文明礼仪之国的明天带向何方,念及此,真是让人手心捏把汗!(徐义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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