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无用证明,让老百姓少跑“冤枉路”
2017-11-21 23:01:42 来源:汉网

近年来,在媒体的密集曝光下,各种“奇葩证明”引发广泛关注。这些令人哭笑不得的证明让老百姓苦不堪言,跑了不少“冤枉路”。11月13日,贵阳中医学院在其官网上发布通知,告知各单位:学生的毕业证、学位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足以证明其入学时间、毕业时间、就读专业、学制、学历、学位等情况,贵单位应取消此类证明或材料。(11月19日,贵州都市报)

“证明”一词意为根据确实的材料判明人或事物的真实性。毋庸置疑,有些人或事需要证明,可有些证明却着实没有必要,如近年来引起广泛关注的某人被要求证明“我是我”这类的奇葩证明。这类无用证明劳民伤财,给老百姓增添了不少麻烦。减少和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需要社会各界协调配合。近日贵阳中医学院就为此发出了自己的声音。
针对近年来频繁有毕业生带着毕业证和学位证回校开具就读证明等材料的现象,贵阳中医学院在其官网上发布了一则通知,告知各单位:学生的毕业证、学位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足以证明其毕业时间、就读专业、学历等情况,单位应取消此类证明或材料。对无用证明说不,贵阳中医学院在这方面树立了榜样。既然已有毕业证,何须再单独开具学历证明?难道毕业证书不是个人学历的最好证明吗?为了减少和避免这种现象,社会各界要达成共识,对于不合理的证明,要发出各自的声音,为减少烦扰群众的无用证明贡献力量。

要真正取消各类无用证明,不仅需要社会各界的力量,更需要党和政府的力量。在简政放权深入推进的背景下,政府应出面牵头,综合社会各界的意见,合理界定无用证明,明确落实相关规定并严格执行。李克强总理在讲话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针对烦扰群众的证明和手续摸清情况有力作为。只有这样才能让老百姓轻松办事,免于为无用证明而四处奔波。随着社会和科技的进步, 越来越多的个人信息可以通过网络核验,各部门和用人单位要改变观念,简化和优化办事流程,提高老百姓办事效率。

近几年来我国在取消各类繁杂、无用证明等方面做了很多,政府和社会各界都在为方便群众办事和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等方面探寻着更好的方式,并且我们要做的还有很多,有些无用的证明还在困扰着广大群众,但是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制度的完善和进步,老百姓终会免于无用证明的困扰,不在跑“冤枉路”。(赵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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