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发声要慎重,小心越雷池!
2018-02-05 11:13:59 来源:汉网

在微信朋友圈中发布侮辱他人的言语,这算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吗?答案是肯定的。四川法院发布了2017年全省十大典型案件,其中就有这样一起案件。原本是朋友的两人因琐事产生矛盾,其中一人遂将辱骂另一人的言语和其照片发布到自己的朋友圈中,最终法院判定其侵害了对方的名誉权,要求其在朋友圈发布道歉函,发布天数不低于3天;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中国青年网2月5日)

清晨起来,第一件事,不是生理应急,而是刷朋友圈;朋友聚会,简单的耳语后,拍照、录像,刷朋友圈;面对美食,不是迫不及待享用美食,而是拍照刷朋友圈;微信朋友圈作为“无声的炫耀”场地,晒美食、晒爱情、晒幸福、晒颜值、晒才艺等;作为“免费的广告”板,利用亲戚、朋友网辐射推销各类商品,扩大商品宣传;作为朋友认知的考量器,求点赞、求投票、求阅览;作为倾诉平台,宣泄、抒发情感。但是一切的各种晒,必须在社会道德底线内,公共法律允许的法度内,朋友圈也受社会法律保护,不是“无法之地”。

朋友圈各种“功用”时,必须要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言行要合法,用途要得当,宣泄要适度。在法律层面,微信留言、语音信息、朋友圈公共信息都可作为有效法律证据,笔者认为合理、合法利用朋友圈,切记肆意妄为。

朋友圈虽好,但要慎行。朋友圈的“晒”会泄露你的生活规律、爱憎喜好、行踪信息,易被不法分子或别具用心之人利用,为您和您的家人带来财产和生命的损失。尽管朋友圈已如同空气一样被人们依赖,但是还要甄减着、适度地晒,保护好自己,保护好家人。

无知不可怕,可怕的是无畏。微信有很多安全防范功能,可是真正能够掌握的却寥寥无几。笔者认为,在接受和使用新的技术手段时,一定要做足功课,深入了解其功能和禁忌,知己知彼,方可游刃有余的运用,不被反噬。(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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