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比保姆便宜”不只是性别歧视
2018-02-19 23:56:17 来源:汉网

“老婆比保姆还便宜,有什么理由不爱” ,山东卫视春晚小品的这句台词近日来饱受批评,网友们纷纷指责其歧视女性。对此,我不敢苟同。

引发争议的具体台词为:“我花了四万块钱买了她(指自己的妻子)21900天,平均一天才合1.826元,一天不到两块钱……你现在雇个保姆,一月不得花三千元多,我这一天花不到两块钱,有什么理由不爱她。”

老婆每天不花两块钱,这无疑是物化女性,把妻子当商品看待。这种站在男性的视角,用金钱来衡量妻子价值的说法,的确可以说是男性对女性的歧视。

但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更先存在女性对男性的歧视,因为相当部分女性在结婚前就明确要求男方有房有车有钱,又何尝不是把爱情物化的表现?

既然女方物化男性在先,男性物化女性在后,那么,就谈不上男性歧视女性,只能说是互相歧视。而这种互相歧视的本质是物化、歧视爱情和婚姻。

山东卫视就此事回应称:“编剧的本意是……用艺术的方式对‘金钱衡量爱情’这种不正确价值观进行反讽,没有任何侮辱、歧视女性和‘用金钱衡量女性’意图。”

部分网友也表示这只是调侃而已,不必上纲上线。我以为,无论是反讽还是调侃,都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一种物化爱情的思想,由于小品没有明确究竟是反对还是赞成这种思想,就容易在价值观上造成误导。

加之小品为了表达“舍小家为大家”的主题,一不小心用力过猛,有意无意地贬低了“小家”和“小我”。这种把典型树歪的现象并不少见,从最近的“向过劳猝死医生学习”以及“列车员90次过家门而不入”等事件,就可看出“用力过猛”的痕迹。

总之,“老婆比保姆便宜“不能只当玩笑看,对它的批评也不是吹毛求疵、上纲上线,而是诊断并清除其中的思想毒素,弘扬积极健康、符合人性的正确价值观。(文/李蓬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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