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机构“跑路”伤了消费者“财路”
2018-06-12 17:00:07 来源:汉网

近日,王小姐打进本报热线89898400。她说,今年3月,自己在下沙中沙金座一家名叫杭州本色造型艺术学院的培训机构报了一个美容培训班。没想到才上了三节课,6月初这家机构突然关门了。“我交了一万多块学费呢。”王小姐说。(钱江晚报6.11)

机构“跑路”不仅仅发生在新闻中,更发生在我们的身边。前几日,一个朋友因为想减肥,于是在某健身房办理了一张年卡,费用高达几千元,等去的时候发现早已“关门大吉”,机构“跑路”了!害的几千元钱“不翼而飞”,损失不小。

近年来,机构“跑路”频发,教育行业、娱乐行业,榜上有名。机构之所以“跑路”,一方面机构既想赚取一定的经济利益,但是又不想承担一定的服务和责任,于是选择了“跑路”来坑骗消费者;另一方面是机构的相关证件不齐全,无法通过相关部门的检查,于是在收到一定的费用后,便携款“跑路”。无论哪种原因都造成了恶劣的后果,不但给消费者造成了一定的钱财损失,还伤了消费者的心,而且还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市场的秩序。所以,我们不能任由机构“跑路”,一定要给机构“跑路”上把“锁”,莫让机构“跑路”伤了消费者“财路”。

首先,消费者要擦亮选择的眼睛。由于市场上的各种机构种类繁多,质量参差不齐,所以在选择前,消费者最好对机构进行实地查看了解。同时,还可采用网络搜索的办法来查询网友对相关机构的评价,以考察核实商家的相关资质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其次,消费者要善于通过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和所报名机构签订正式的《培训合同》,同时要看清内容再签名,这样一旦发生纠纷,便可以寻求法律的帮助。最后,市场监管部门一定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把审核关,对于那些证照不全的机构企业,一律不得进入市场,维护市场的合法性和合格率。

我相信,通过多方的努力,机构“跑路”的现象一定会得到遏制,消费者的权益一定会得到合法的保障。也希望机构的负责人,在赚取经济利益的同时,也要敢于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从而实现双方的“共赢”。(韩朝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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