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以来,党中央明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要求,监察体制改革不仅是加大制度机构改革,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也尤为重要。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纪检监察体制是国家和人民实现监督的有效方式。纪检监察部门开展监察工作,其客体是相关部门的执法工作,其依据是法律法规,其目的是为了促进执法部门依法行政,监察工作自始至终贯穿一个“法”字。因此,作为监察主体的纪检干部必须懂法,也只有懂法,才能在监察工作中对相关部门的执法工作情况作出正确的判断,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强的意见和建议。学法懂法,依法履职,还可以使纪检监察干部在监察过程中警钟长鸣,正确有效地行使监督职责。
要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依法履职意识。依法履职是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的根本保证。可以保障纪检监察干部在监察过程中掌好权、用好权,忠实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按照法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执行公务。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要继续坚持大力度完善纪检监察干部法律法规学习培训长效机制。要培养具有较高的法律素养和严格的监督精神,依规依法依纪履职的纪检监察干部。要将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可以组织纪法衔接大讲堂、开展专题研讨等活动,把法律知识培训与案例研究分析相结合。可以组织依法履职定期考试,对纪检监察干部学法用法能力进行知识评测,及时督促其参加无纸化学法用法学习和执法资格考试,切实增强依法监督本领。(曾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