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法院裁定
能到哪里申诉
李女士:我家有一桩离婚案件,经过了一审二审,在2014年年底作出终审判决,其中涉及到财产分割和债权债务问题,我们对二审法院的判决还是不服,又向省高院申请再审。但是省高院以某些理由驳回了再审申请。请问,我们对省高院的驳回裁定还是不服,还能到哪里申诉?申请抗诉有没有期限方面的规定?
法官:针对离婚中涉及的财产分割和债权债务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一)项之规定,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当事人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对于申请抗诉的时间限制,《民事诉讼法》未作相应规定,但当事人应当及时行使申诉权。
侵权快过时效期
正在诉讼莫担心
刘女士:去年6月,我因为一起维护自己权益的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今年1月,我收到了一审的判决书,但是我对判决不服,进行了上诉。目前,二审正在进行,但是还没有判决。可是我的有效权益期只有20年,目前只剩下5个月。我想请问,如果这5个月内,二审判决还没有下,是不是我的有效权益期就过了?没法维权了?
法官:《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因刘女士的案件在法院已经进入诉讼阶段,不适用上述规定限制,更不存在过期。
熟人给其姐姐订货
两万货款未付失联
姚女士:我是做床上用品批发生意的,有一个熟人经常在我这订货,货到了以后按照他的要求发到湖南他姐姐那里。以前一直是他跟我直接结账,前年开始,有两万多元的棉絮,他姐姐收了货,但是他却没把钱给我。找他要过几次,没要到,最近已经联系不上他本人了。我们手上有发货单据,请问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能找他姐姐要货款吗?
法官:订货人是合同相对方,想办法找到他本人,让他出具欠条,保留下欠款证据,对以后通过诉讼方式主张权利比较有利。
记者林慧婕通讯员李金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