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操办“升学宴”的N种情形:湖北秭归理事长被点名
2018-08-29 13:34:00 来源:荆楚网

暑期渐入尾声、开学日益临近,正是莘莘学子朝气蓬勃踏上学业新征途的好时候,但少数党员干部顶风违规操办“升学宴”,讲排场、比阔气,甚至借机敛财,损害党员干部形象,影响社风民风,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我们结合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查处通报的案例,勾勒违规操办“升学宴”的典型表现,剖析三令五申屡禁不止的缘由,探究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

不按规定报备、超标准超范围大操大办、分期分批操办宴席……违规操办“升学宴”的几类表现

1.不按规定报告操办情况。

目前,多地都出台规定,要求党员干部操办子女“升学宴”做到事前申报,将操办时间、地点、宴请次数、桌数、参加人员、范围和花费等事项备案,但有的党员干部却不按规定进行报备,妄图瞒天过海。比如2017年8月,云南省曲靖市潇湘中学校长赵建才未按《曲靖市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书面向区教育局党委报告,还违规收受亲属以外人员赠送的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签订承诺书后照常操办。

有的党员干部言行不一,在签下决不操办“升学宴”“状元酒”等非家庭性质宴席的承诺书后照办不误。如湖北省秭归县九畹溪镇周坪村七村落理事长周立兵违规操办儿子“升学宴”问题 ,2017年8月,周立兵在事前与村“两委”签订《抵制“升学宴”“谢师宴”承诺书》的情况下,为儿子举办“升学宴”,违规收取非亲属人员礼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再如四川省蒲江县寿安中学德育处主任王帮贵在操办之前,承诺不通知管理和服务对象,不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但在实际筹办过程中通知部分同校教师参加并收受红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操办中利用公权借用公器。

有的党员干部没有划清公与私的界限,利用公器操办“升学宴”,有的动用公务用车迎来送往,有的用公款报销相关费用,甚至还有的利用信息平台群发短信邀请。比如黑龙江省五常市公安局民意派出所民警赵玉红,在孩子高考后决定设宴招待亲朋,找到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副主任王怀宇,请他在内部短信平台发送宴请通知。王怀宇安排辅警按赵玉红提供的人员名单,在短信平台发送信息147人次,赵玉红、王怀宇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超标准、超范围大操大办。

有的党员干部借机盲目攀比、铺张浪费,以明显超过当地举办类似事项一般规模或者消费标准大操大办“升学宴”。比如广西兴业县沙塘信用社党支部书记徐显育,于2017年8月为女儿举办“升学宴”32桌,邀请近亲属、同村兄弟、同学、部分社职工等约250人参加,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分期分批操办宴席。

一些领导干部采取“化整为零”方式操办,每批次符合宴请桌数和人数要求,总数则远远超过规定要求,意图规避监督。安徽省固镇县濠城镇邢圩村党总支副书记邢国辉在亲戚的建议下,打定“分批设宴,应该不会有事儿”的主意,于2017年8月2日、3日、4日连续3天违规分批次操办女儿“升学宴”,操办之后不足半个月,他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

有的党员干部违规收受或者变相收受单位和亲戚以外人员的礼金及贵重礼品。2017年8月,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姚刚违规操办女儿升学宴,邀请多名管理服务对象参加,收取礼金1.73万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屡禁不止,既有虚荣心理在作祟,也有难以抵挡的红包诱惑

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打击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力度,但禁令之下,一些党员干部仍然想方设法顶风违规操办,背后到底是何原因?

虚荣心理作祟

。“升学宴”看似是办给孩子,但“变味”的背后,多半源自于一些家长的虚荣心。有的认为孩子考得好给家人“长了脸”,应该“风风光光办一回”。

难以抵挡红包的诱惑。

比如2018年3月,云南省宁蒗县战河乡中心卫生院副院长李红志为给自己筹集治病费用,以补请“长子升学客”“岳父逝世客”为由,邀请亲友在其家中违规操办宴请事宜并收取礼金8.27万元。经查实,李红志的岳父已于2010年3月去世,李红志长子已于2017年考上大学,李红志受到记过处分。

照走老路的惯性思维仍然在。

违规操办“升学宴”这一痼疾屡禁不止、屡消不灭,深究起来,还反映了有的党员干部受惯性思维和陈旧思想的影响。明知违规操办是党规党纪所不容,但就是不按规定办事,而是按所谓“惯例”行事,动辄“过去如何”“以前怎么样”,瞒报也要办、分期分批也要办,结果挨了处分。

履行主体责任不力。

少数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仅仅停留在“学习上”“口头上”,没有真正落实到思想上和行动上,对违规操办“升学宴”该发现没有及时发现或发现了也没有及时采取措施。比如被问责的吉林省松原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原党支部书记姜洪生就是如此,去年,该中心副主任孙永志为其子操办“升学宴”,邀请本单位同事及下属人员共40余人参加,姜洪生接到孙永志通知后,采取虚假预警谈话方式规避责任,不但没有制止,还参加了“升学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顶风违纪者一律严肃处理

违规操办“升学宴”,越过了纪律“红线”,必须得到纠正。

强化理想信念教育。

要采取多种方式,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加强党性修养,筑牢抵制歪风邪气的思想根基,坚持节俭、廉洁的原则,带头移风易俗,自觉抵制大操大办、讲排场、比阔气等歪风,大力倡导文明、节俭、廉洁的庆贺、感恩方式,营造健康、文明、向上的社会风气。

早打招呼早提醒。

通过下发通知、签订承诺书、发送廉政短信等方式重申纪律规定,要求各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相关规定,严禁违规举办、参加各种名目的“升学宴”,严禁借子女升学名义发送请柬或采用打电话、发短信、口头相邀等方式宴请管理服务对象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务的人员等。

畅通监督举报渠道。

公开举报电话、开设举报窗口,就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和参加“升学宴”问题接受社会各界举报,形成群众监督的浓厚氛围,对收到的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线索,及时予以查证处置。事实上,有不少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就是通过群众举报获得线索的。比如江苏省射阳县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科科长李松杨操办女儿高考“升学宴”,收受本县19个加油站老板每人500元礼金,宴席还在进行中,就被群众举报,李松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加大问责查处力度。

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顶风违纪者一律严肃处理,对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监督不力,致使所属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多发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始终保持利剑高悬。(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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