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监察委员会成立一年后即取消,但其在党史上的影响不容低估。中共五大会址纪念馆展出了苏维埃政府时期,临时中央政府主席毛泽东签发的《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第二十六号训令。
训令的第一项就明确指出,凡苏维埃机关、国营企业及公共团体工作人员贪污公款在500元以上者,处以死刑。“按照当时物价计算,1元钱可买2担谷子。贪污500元,相当于1000担谷子。”工作人员介绍说。
从展出名单上看到,根据这一训令,一批党员干部因贪污被判处死刑。如叶坪村苏维埃政府主席谢步升贪污公款物资500余元;于都县军事部长刘仕祥贪污400余元;总务厅工程所主任左祥云,贪污公款246.7元,并负罪潜逃等等。而福建苏维埃政府文书金华堂,则因为贪污了4.2元,手表1只,风衣1件被撤职。少共中央巡视员郑茂德,因将公家的一匹骡子和一匹马出售卖钱,被开除。在政策和法令的威慑下,犯有贪污罪行的人纷纷投案自首。
纪念馆展出的不少物件背后,都有一段艰苦奋斗的动人故事,如1934年7月的一本关于毛泽东二交食宿费的账本。当时,任苏维埃临时政府主席的毛泽东到江西苏区长胜县铲田区调查工作,晚上下榻在一所破旧的祠堂,晚饭只有山芋粥和红薯。第二天临走前,他让警卫员去区政府结清食宿费,结果区干部将钱退回,毛泽东大为生气,最后让参谋长去交了食宿费。此事在苏区传为佳话。
(记者黄莹实习生黄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