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降低或取消收费项目新增21个
2016-09-29 09:32:00 来源:长江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隽玮通讯员苏舒)昨日省物价局宣布,从11月1日起,降低1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取消5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据测算,此次降低、取消收费标准和项目,每年可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约10亿元。

根据省物价局印发的《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取消部分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的通知》,1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包括:房屋登记费,住房转让手续费,白蚁防治费,领事认证费,签证(服务)费,公安系统部分证照,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费,机动车抵押登记费,养犬管理服务费,殡葬费,收养登记费,婚姻登记费,人事合同仲裁费,公路、桥梁路产赔偿费,联网维管费,水土保持补偿费。5项经营服务性收费是:地籍档案资料信息咨询服务费,地震安全性评价服务费,房地产档案服务费,城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保管服务费,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服务费。

其中,房屋登记费、领事认证费、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费、机动车抵押登记费、婚姻登记费、收养登记费、人事合同仲裁费降低为零,也就是免费。

长江日报记者获悉,此次降低和取消的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主要涉及住建、公安、民政、人社、交通、水利、外事、国土、地震等9个部门。被取消的收费项目主要属于政府部门提供普遍性公共服务和体现一般管理职能的。收费项目取消后,相关费用将由各级财政按事权责任予以保障。降低收费标准的项目,相关费用则主要由特定受益者负担。

这是在去年一次性取消和暂停49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项目的基础上,对各类涉企收费开展的新一轮清理规范。

截至目前,我省多项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改革正在进行。

清理规范强制性垄断性中介服务收费方面,该项工作将在今年底前完成,将建立省、市、县三级涉企收费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和常态公布,做到清单之外无收费。

降低物流成本方面,自6月1日起的多项举措,年减收、免收总计41.5亿元。

降低企业用能成本方面,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近37亿元。

《通知》要求,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此次降标清费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各级价格部门要加强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的政策落实到位。

将降低收费标准的16项收费

房屋登记费(降为零)住房转让手续费白蚁防治费领事认证费(降为零)签证(服务)费公安系统部分证照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费(降为零)机动车抵押登记费(降为零)养犬管理服务费殡葬费收养登记费(降为零)婚姻登记费(降为零)人事合同仲裁费(降为零)公路、桥梁路产赔偿费联网维管费水土保持补偿费

将取消的5项经营服务性收费

地籍档案资料信息咨询服务费地震安全性评价服务费房地产档案服务费城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保管服务费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服务费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