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明确到2020年,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基本建立法律体系完备、技术体系科学、管理体系高效的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对固定污染源实施全过程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实现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的“一证式”管理。
《方案》提出,要衔接整合相关环境管理制度,将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建设成为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通过实施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行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实现由行政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向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转变,范围逐渐统一到固定污染源;有机衔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实现从污染预防到污染治理和排放控制的全过程监管;为相关工作提供统一的污染物排放数据,提高管理效能。
《方案》要求,规范有序发放排污许可证。制定排污许可管理名录,分行业推进排污许可管理,逐步实现排污许可证全覆盖。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排污许可证核发,地方性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要将现有法律法规对企事业单位污染排放控制的要求细化落实,依法确定许可内容,环境质量不达标地区要对企事业单位排放污染物实施更加严格的管理和控制。
《方案》提出,要严格落实企事业单位环境保护责任。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所有企事业单位必须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不得无证排污。企事业单位应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建立台账记录,如实向环境保护部门报告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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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执法检查
将集中到排污许可证监管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推行“一企一证”、综合许可,将环境执法检查集中到排污许可证监管上。环境保护部副部长赵英民21日就方案的相关内容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问:企事业单位如何通过排污许可证落实环境保护责任?
答:首先企业要按证排污。企事业单位应及时申领排污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开,确保实际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浓度和排放量等达到许可要求。
第二是实行自行监测和定期报告。企业应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妥善保存原始记录,建立准确完整的环境管理台账,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的应与环保部门联网。定期、如实向环保部门报告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
第三是向社会公开污染物排放数据并对数据真实性负责。
问:本次排污许可制改革会给社会公众监督带来哪些变化?
答:排污许可制会在两个主要方面推动社会监督。一是实现信息化。国家将在2017年基本建成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将排污许可证申领、核发、监管执法等工作流程及信息纳入平台,对排污许可证和企业的主要产污设施、排放口进行统一编码。
二是在制度安排上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除企业公开信息外,政府及时公布监管执法信息;环保部门还将公布无证和不按证排污的企事业单位名单,纳入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
问:发放排污许可证如何做到规范有序?
答:一是要明确排污许可管理的范围。我们将制订并公布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明确实施排污许可管理的行业类别及企事业单位规模。
二是在实施步骤上分行业、分阶段推动。2016年底,率先在火电、造纸两个行业推动排污许可改革,同时在京津冀试点地区开展钢铁、水泥行业,在海南开展石化行业排污许可证试点,为全国实施奠定基础。2017年要对大气十条、水十条确定的重点行业企业核发排污许可证。到2020年,基本完成各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
三是在组织形式上体现国家统筹、地方推动。按照谁核发谁监管的原则,将许可证具体核发工作更多交给地方环保部门。排污许可证统一规定的管理内容目前主要包括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鼓励地方将固体废物和噪声依法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