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加强
2016-12-23 23:26:00 来源:长江日报

中山大道(武胜路至一元路)

及周边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

为确保中山大道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加强中山大道(武胜路至一元路)道路交通管理通告如下:

一、中山大道(前进一路至黄石路)每日9:00至22:00(7、8、9月每日9:00至23:00)除公共汽车(含电车)外,禁止其他机动车、非机动车通行。

二、以下道路全日实行机动车单向通行:

(一)武胜东街(武胜路至利济北路)只允许机动车由西向东(武胜路往利济北路方向)单向行驶。

(二)民权路(沿江大道至黄陂路)只允许机动车由南向北(沿江大道往黄陂路方向)单向行驶。

(三)扬子街(延昌里至胜利街)只允许机动车由东向西(延昌里往胜利街方向)单向行驶。

(四)延昌里(胜利街至扬子街)只允许机动车由南向北(胜利街往扬子街方向)单向行驶。

(五)胜利街(扬子街至延昌里)只允许机动车由西向东(扬子街往延昌里方向)单向行驶。

三、前进一路(京汉大道至中山大道)、前进二路(民主一街至中山大道)、民生路(沿江大道至花楼街)、交易街(京汉大道至中山大道)、北京路(中山大道至胜利街)、胜利街(南京路至延昌里)改为双向通行道路,允许机动车双向通行。

四、取消前进一路(京汉大道至中山大道)、前进二路(民主一街至中山大道)、民生路(沿江大道至花楼街)、交易街(京汉大道至中山大道)、扬子街(胜利街至中山大道)、延昌里(扬子街至胜利街)、胜利街(南京路至江汉路)路内停车泊位,禁止机动车停放。

五、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及行人应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及现场管理人员的疏导,按照交通信号的指示通行。

六、违反本通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七、本通告自2016年12月28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2016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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