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总官员: 目前没有房产税试点扩大消息
2013-11-25 10:48:19 来源:楚天金报

前日,记者从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主办的“国家治理现代化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座谈会上了解到,对于近日有业内人士称,在沪渝试点房产税的基础上,后续将在四个城市进一步试点的说法,来自国税总局房产税改革小组的官员等均表示没有获悉这一方案。

   
对于近日房产税后续将在四个城市进一步试点的说法,在23日会上包括来自国家税务总局房产税改革小组、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金融司,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的三位官员,均明确表示没有获悉这一方案。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认为,房地产税绝不等于房产税,这次三中全会提出对房地产税改革,应该同时涉及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和耕地占用税四大相关税种的共同改革。

他分析,这一改革应是先对房地产税立法,而非简单修订现行房产税暂行条例,解决房产税开征程序正当性不足的问题,使推进的部门不再只是财税部门,人大也加入进来。作为一项直接增加普通纳税人负担的税种,应在各方达成共识后再确定改革方向和步骤,并落地加以实施,而非继续简单扩大房产税试点城市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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