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受贿当庭翻供,忏悔书是屁么?
2014-08-14 10:49:50 来源:汉网
当初写下“情真意切”的忏悔书,法院开审时竟全盘翻供,江宁区水利局原局长徐亮受贿案引发关注。经多次开庭和质证,昨天,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徐亮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296.0518万元,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50万元。他上演的一场闹剧也黯然收场。(8月14日 现代快报)

去年11月,南京江宁区水利局原局长被指受贿290多万元,他被查时写的忏悔书中称“恨自己”。然而,2013年11月19日,当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徐亮涉嫌受贿案开庭审理时,徐亮全盘翻供。“不仅没受贿,还曾借给饭店老板200万”。 第二次开庭庭审中,当公诉人员讯问徐亮在什么时间借给王某150万元等细节时,徐亮均以“记不清楚”回答。150万借出去都能不在乎,只能说这位局长大人真是豪富啊,连几百万都不看在眼里,这要么是串供没串号,要么就是还有更大的贪腐案件隐藏着。房子价格是开发商定的,免费装修也是开发商提出来的,与自己无关,这是徐亮翻供的内容之四。徐亮当庭辩解:当时买该别墅的时候楼盘还没开盘,周围无类似房子可参考,价格是开发商定的,装修也是开发商主动提出来的,所以不应算受贿。那是不是说别人主动塞个千把万的给你也不算受贿啊。拜托,这位前局长大人,有点常识好不啦,你叫别人给你免费装修这就索贿,别人主动免费给你装修肯定就是受贿啊。这一笔笔的翻供,笔者想说,这位局长原来忏悔的如此“情真意切”啊!如此毫无担当,在笔者看来,其没串供前想着主动忏悔能减减刑,串供后想着免责,总而言之一句话,他不是真正的忏悔了,也没有真正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只是单纯的想要减刑少坐牢或者不坐牢而已,这样的官员真的还能够让人民群众相信么,为其减刑真的合适么?

笔者认为,对于那种上了法庭还不知悔改的贪腐官员应该加大处罚力度,坚决不减刑,让他们明白什么是担当。(唐糖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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