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化网络环境 杜绝网谣蔓延
2014-12-22 10:34:29 来源:汉网

近日,疆内有人通过微信、QQ、陌陌和短信散布“莎车近日发生暴恐案”的谣言信息。公安机关经调查,今日已抓获散布谣言的喀什地区孙某、哈密地区焦某。两人对散布谣言的行为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分别对孙某、焦某给予治安处罚。公安机关警示:编造、散布谣言要负法律责任。(中国青年网12月21日)

随着我国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QQ、微信、微博等信息交流平台已经成为网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这就为网谣的形成提供了有利的存在提供了条件,其实网谣的形成并非偶然,应该在意料之中。除了别有用心者恶意编造、传播谣言外,从社会成因来看,无非权威消息没跑过小道消息,从而给了造谣、传谣和信谣者无限“创作空间”与想象空间;从生成流程来看,则在于造谣者、传谣者都只是数字世界中变幻莫测、无迹可循的若干虚拟节点,加之一些网站监管缺失、管理失责,使得不少无知网民成为了“隐身人”、“蒙面人”,从而为为妄言、流言、谣言提供了特殊的网谣平台。

网络谣言既有针对公民个人的诽谤,也有针对公共事件的捏造。小而言之,网络谣言败坏个人名誉,给受害人造成极大的精神困扰;大而言之,网络谣言影响社会稳定,给正常的社会秩序带来现实或潜在的威胁,甚至损害国家形象。

执法从严治网谣。伴随着民主建设和法制建设的进步,我国逐步实现了从“人治”社会向“法治”社会的转变。但是,时代在进步,社会在发展,对于治理网络谣言,现行的法律大多笼统、陈旧,跟不上信息裂变式传播的网络时代。有规矩,才有方圆;有法律,才有笼子。要将网络谣言关进笼子里,就必须加强立法以及出台更细的司法解释,提高“传谣”成本,降低“治谣”成本。同时,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有法则必依,执法则必严,公安部门要对确认的制谣传谣者,立案侦查,严厉打击;电信部门要对网站进行整治;网络监管部门则要对网络信息进行研判。

搞好宣传治网谣。造谣者之所以造谣,有其主要原因。首先,可以引起社会的关注,炒火自己;其次,造谣成本太低,几乎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最后,政府监管缺位。不再让“谣言惑众”,并且让造谣者平静下来。“快”字当头,对于虚假信息必须以“快”制“快”,以“透明”平息谣言。虽然网络时代人人都是发言人,但是政府掌握着话语的主导权。政府可以利用新闻发布会、电视新闻、网站新闻及时发布政府及公共事务、突发事件信息,用正确的信息抵制谣言。同时,抓网络造谣等反面教材,要让造谣者意识到造谣的危害,并争做自觉维护纯净网络环境的倡导者。(追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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