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砍断利用职务之便这只“黑手”
2015-06-02 14:54:58 来源:汉网

新华网宁波6月1日电(裘立华、黄瑞鹏)记者1日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宁波银监局原副局长施先强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共收受各种形式的贿赂达103.63万元。法院一审判决其有期徒刑8年10个月。(新华网   2015-06-01)

“利用职务之便”字眼刺痛了群众的眼睛,扎伤了黎民百姓的心。利用职务之便受贿并伪造假证件的女监察员、利用职务之便索贿受贿的徐州市房管局原副局长、利用职务之便受贿的兰铁局车辆处原处长……翻看这些落马官员、党员干部的悔过书,查阅其不光彩的人生轨迹,他们几乎都成了利用职务之便的“受害者”。利用职务之便不仅成了贪腐官员的代名词,也似乎指向了我们的党员干部,这个字眼频频出现在媒体上,不仅直接刺痛了百姓的眼、扎伤了百姓的心,也直接损害了我们党、政府和党员干部在人民心中的形象。

“利用职务之便”是权力跑出了制度的“笼子”。利用职务之便后面紧跟着的是索取收受他人钱物,而不是“为他人谋利益”。利用职务之便不是用权为民,是以权谋私,不是按制度、按规矩、按规定办事,是权力任性,是在搞特权,是权力跑出了制度的笼子。利用职务之便成了贪污腐败官员收取“好处费”、“回扣”、“酬谢金”等索贿受贿的“偏门”,是在利用手中权力祸害百姓,是在进行职务犯罪。

“利用职务之便”是党员干部作风“不严不实”的最突出表现。利用职务之便其实是党员干部作风“不严不实”的病态反映,既有共性,也有“部门特色”、“地方特色”,要砍断利用职务之便这只“黑手”,必须注重联系实际,施以重典,猛药除疾。针对党员干部用权不严的问题,要扭住治“松”这个关键,坚定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固本培元,激发党员干部精神动力;要扭住治“私”这个核心,让党员干部慎独、慎微、慎小,分清公与私;要扭住治“散”这个重点,将纪律挺在前面,让党员干部真正做到讲规矩,守纪律。从根本上解决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胡为、乱为的问题,让“利用职务之便”真正失去市场。

当前,全国各地正在组织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是中央继党的群众践线教育实践活动之后开展的又一场作风建设接力跑,其目的就是要求我们党员干部按照“四有”干部标准,对照“干部好不好百姓说了算”的好干部新标杆,坚定为民务实清廉的信心与决心,努力把自己培养成为党和人民信赖的好干部,进一步形成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 (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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