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让黑手伸向科技专项资金?
2017-06-23 23:45:15 来源:汉网

4名诈骗犯虚设公司和科技项目,4年间骗取1300多万元国家科技专项资金。中国青年报独家披露这一系列事件的始末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多位知情人士向记者反映,除了报道涉及的湖南省科技厅工作人员因监管失职导致骗子得逞外,该厅还有多名干部、员工亲自策划,与企业合谋虚立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套取巨额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资金,并采取各种手段套取公款,私分国有资产上百万元。目前,这一系列案件已被当地法院一审判决。(中国青年网6月20日)

科技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安排的,用于支持地方政府围绕国家科技发展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改善地方科研基础条件,优化科技创新环境,支持基层科技工作,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的资金。查阅国家对科技专项资金的管理不难发现,从项目申报、评审、监理、验收等每个环节都有的规定严格。纵观报道,“4名诈骗犯虚设公司和科技项目,4年间骗取1300多万元国家科技专项资金”确实让人嘘嘘不已,触目惊心,面对如此严格的监管体系,是谁让黑手伸向科技专项资金,而且历时之短,涉案金额如此之大?

科技兴则民族兴,科技强则国家强。重视科技的历史作用,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恩格斯说:“在马克思看来,科学是一种在历史上起推动作用的、革命的力量。”邓小平也提出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重要论断。创新不是发表论文、申请到专利就大功告成了,创新必须落实到创造新的增长点上,把创新成果变成实实在在的产业活动。现在,科技成果转化不顺不畅问题突出,一个重要症结是科研成果封闭自我循环比较严重。

作为省级科技厅,草率地把承担着高新技术领域相关计划和项目及监理等服务工作委托给湖南省火炬创业中心,并且还新增了负责省和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项目申报、评审、监理、验收等综合管理工作,加之监管的缺失,才让骗子有机可乘,屡试屡爽,屡屡得逞。新增的权利让一些官员萌发贪欲。

曾几何时,“科学家”、“学者”、“科研项目”等令人敬畏的字眼,是多么神圣的光环,是多少人一生孜孜不倦的追求,“科研项目”的立项、通过验收又是多少中小企业呕心沥血,日夜奋斗的结晶,然而,这一切却被几个官员里应外合,大伸黑手,严重亵渎国家科技管理部门在公众中的形象,严重伤害了民族的创新力。

值得欣慰的是,仍然有一大批像黄大年一样的科学工作者励精图治,废寝忘食奋战在科学的大道上,致力于科学研究与文化创作,他们甘于寂寞,终日忙于探寻真理与社会生活的改造,忠诚于“道义与文章”,成为中国进步的重要源泉。

回到新闻报道中,不难发现,“雁过拔毛”的监管,形同虚设的防线,走过场的审批,监督上的自我封闭,才是此次贪腐大案发生的首要原因。如何打破封闭,防止内部人员抱团贪腐,杜绝监管的缺失呢?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党组工作发挥着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负责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只有党组强,才能队伍强,才能工作强、事业强。作为科技领域更应充分发挥党的组织的教育引导作用,坚持党管干部,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从严管好干部;严肃党内生活,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从细节小事严起,让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行有所止。

其次,堡垒易从内部攻破,加强科技部门内部的日常监管,注重资金的日常动态监管及痕迹管理,充分利用信息公开、审计监督、绩效考评等方式,让社会参与进来,对科研经费的使用和流向进行及时监测,规范科研经费收支化管理。

其三,扎牢制度的笼子,加大违纪惩戒力度,有针对性地完善制度,牛有牛栏,猫有猫舍,牛栏关猫是关不住的。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筑牢制度的笼子,杜绝一切制度漏洞;把专项资金放在阳光下运作,加强项目实施全过程的信息公开和痕迹管理,扩大科研项目从申报到成果评估的公开,加强单位内部的日常监督,充分发挥党组织的监督教育作用,将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到单位内部,经常在干部耳边敲警钟,加强警示,强化廉政意识。善于发现黑手,坚决抓住黑手,让黑手不敢伸,不想伸,只有这样,才能防患于未然,保证资金的安全。(吴永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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