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工资信访成敲诈勒索罪,非逼农民工“跳楼讨薪”?
2015-07-10 17:14:35 来源:汉网

农民工追讨薪水信访竟以敲诈勒索罪被判3年,这是何等道理。签订合同老板无事情,四川力行者公司法人委托全权处理者竟然网络通缉,公安机关不去抓捕。工地工人人员既然成为替罪羊,目前判决工人被关押山东省鲁宁监狱。(7月10日中国吉林网)

按照正常的渠道讨薪信访,竟然被判成敲诈罪,呜呼,这真是没有天理了。我不由想到了农民工的“跳楼讨薪”,为啥他们总要跳楼讨薪?原因很简单,正常的渠道没人关注,往往不了了之;这次,到是关注了,竟然被诬陷成敲诈罪,所以,就只能无奈“跳楼讨薪”了。

“跳楼讨薪”可以引起媒体关注,引起政府部门关注,在强大的压力下,相关部门不得不努力工作,逼迫用工者兑现劳动者的工资,这实在是一种悲剧,也与依法治国不合节拍,因为这是用极端手段维权。

家属说,一个外号叫刘老五的人称:“你们信访就别想走出微山,还说我们跟某县委书记、某县长称兄道弟,同桌吃饭。 还说你们信访也拿不到钱。”,而工人们要求发工钱遭拒后去信访,信访期间却遭遇多次停水停电。我们不敢断言我们的官员真的与这个家伙称兄道弟,但是,农民工信访被抓却是事实,而且已经关押三年,这就真的让人不得不唏嘘了,不得不质疑与困惑了,如果那个家伙说的是真的,那就的确让人忧心了,为我们的官员忧心,为我们正常的社会秩序忧心。

彭荣佳辩护人认为:“本案的实质是地方保护主义和地方公、检、法滥用职权、司法机关严重违反法律程序。作为一般读者,我们对于律师的辩护可以不理解,但是,国务院颁发《信访条例》中明确国家公民有信访权利。现在,却因为农民工一信访,就给人家扣一个敲砸勒索罪,这不是剥夺公民的信访权吗?如此一来,谁还敢信访?只能用极端手段引起“轰动效应”了。真不明白,我们的地方政府管理部门、执法部门究竟在想啥?难道如此“震慑”农民工讨薪就没事了,要知道,生存面前,我们的农民工必然“勇往直前”啊。

农民工讨薪问题是个老问题了,从中央到地方,都在千方百计的解决,这是对劳动者的尊重,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这是我们的政府部门责任担当,这是我们依法治国的制度福利。现在,竟然出现一个讨薪信访被判罪的“恶例”,真有点“大逆不道”了,大跌眼镜了,这是背离社会文明进步,这是逼迫农民工“跳楼讨薪”,这是与依法治国唱对台戏啊,执法不保护遵纪守法者是执法失败。

我不是律师,也不是法律专家,不知道为何农民工讨薪信访会如此判罪?请那些“执法者”给我们一个清楚的解释,详细告诉公众为啥给人家一个敲砸勒索罪?一则,让我们不再对你们“胡思乱想”,让我们对你们的执法工作心服口服;二则,让我们的农民也工明白,依法讨薪,信访的道路是行得通的,用不着“跳楼讨薪”,法律永远保护依法维护权益的公民。(闻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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