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无用证明,精简的不只是手续
2015-09-17 09:10:55 来源:汉网

9月15日,北京市民政局官方微博表示,自即日起除办理涉台和相关9国的公正事项外,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将不再为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2015年9月15日新京报)

“不是在办证,就是在办证的路上。”名目繁多的各种审批、各种证明所带来的困扰和不便,许多人都曾遭受过,“跑断腿、磨破嘴”的尴尬许多人也曾体验过。《说文》有言:证,告也。很多时候,用“证”来证明自己是必要的,本无可非议。但仔细分析现实当中林林总总的“证”就可发现,其中有些并不是必需的,取消这些多余的“证”,并不影响社会的正常运转。即便是那些确实有必要的“证”,也完全可以简化办理环节和程序,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给社会和公众带来方便。

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政策措施的生命力在于科学性、严密性,更在于执行和落实;制定政策措施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解决问题、服务群众,而不是制造麻烦。取消无用证明,减掉的是证明材料,“放”下的是手中权力,收获的却是群众赞誉。在今年5月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讲了两个故事,一个是某人需要证明“你妈是你妈”,一个是全国劳模在报送材料阶段被要求盖8个章。事情虽然有些荒诞,但各种证给大家带来的不便可见一斑,所以笔者认为,取消无用的证,并不仅仅是精简了办事手续,更是政府部门切实转变思想作风、改进工作方式的具体体现。

俗语说“事出有因”,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现行的法律、法规不完善,对什么样的情况需要开具什么证明、由谁证明等,没有相关清晰的界定和操作规范;二是全国范围的信息不共享,假证市场猖獗,证件的甄别水平有待提高;三是一些单位认识不到位,没有设身处地从办事群众角度出发,核减不必要的证明,亦即服务观念的问题。因此,取消无用证明,但并不是简单的“一刀切”,而是要求政府部门设身处地的为群众着想,让无用证明彻底消失,让老百姓办起事来顺手、省心、满意。

取消无用证明,绝不是简单地“一减了之”。取消无用证明、增强现有证件的证明价值、规范证明开具环节才是走好这条路的关键。要做好这一点,各相关单位必须在思想上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切实克服“懒政”思维。一是要理清业务办理中哪些证明是不必开具的,或者两项证明具有重复作用的应当首先在“减证”环节去除。二是要共享全国人口数据、信息,推行身份证“一卡行全国”,加大假证市场打击力度,增强证件的证明价值。三是要明确开具证明的主体,规范表述证明起到何种作用,统一开具证明的方式并向社会公布。只有做到这三点,有关部门才能切实担负起责任,改变“重制定、轻发布”、“重管理、轻服务”等错误认识,从而积极作为、想方设法,真正担负起“告知”的责任和义务。(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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