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见义勇为被打,莫让好心人寒了心
2015-12-01 11:19:48 来源:汉网

11月28日18时许,合肥丹霞路大学城商业街发生的一幕,让人又暖心又寒心。看到小偷行窃女学生手机,勇敢小伙将小偷摁倒在地。恼羞成怒的小偷爬起来持砖头砸伤小伙,遗憾的是现场竟无一人愿意帮忙,最终让小偷离开。(中国新闻网  11月30日)

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这是对见义勇为者最为直接的描述,见义勇为者其实最希望的就是关键时刻有人施以援手,不要袖手旁观,然而,现实中总是发生让人心寒的事情。如新闻中所说,若是围观者中有一个人上前帮忙的话,小偷不会在众目睽睽之下轻松逃脱。

世界上有善有恶,有美有丑。要问我最钦佩什么,我最钦佩见义勇为。何为见义勇为?顾名思义:“见”就是看见;“义”就是正义;“勇”就是奋勇;“为”就是行动、作为。见义勇为便是看到正义的事情奋勇去做,是指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及个人安危,与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斗争或者抢险救灾的行为。

俗话说:“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而当今社会人与人之间却形同陌路,如同路人。社会在进步,科技在发展,路越来越宽了,良知却越来越窄了;路越来越长了,责任却越来越短了;路越来越多了,奉献却越来越少…当今社会发展虽然突飞猛进、日新月异,但道德滑坡确实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因此作为每一名“路人”,都应该唤醒自己的内心的良知、责任、奉献等传统人文精神。我们需要多一些像这位见义勇为的小伙一样,在别人需要的时候肯为他人伸出援助之手的人。

道德是由一系列法律和细节技术保证的。如果法律规定好心人能够在一定条件下免责,如果一个国家更依赖法律和专业机构来保护普通人,好心人才会越来越多。我们的法律法规中对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行为已经有了明确的褒奖条例,若进一步作出“好心人能够在一定条件下免责”的规定,势必有助于社会正气的弘扬。让几千块钱的见义勇为奖成为历史吧,让社会的奖励与英雄的付出尽可能地接近一些吧,这是让英雄流血不流泪的最有效途径。(吴昭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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